1 . 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是基于预谋或者是基于冲动或者是基于偶然。
2 .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3 . 对制定法应当做严格解释。
4 .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5 . 习惯是法律的最好解释者。
6 . 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7 . 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
8 .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
9 . 法律和制度务必跟上人类思想进步。
10 . 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
11 .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
12 . 如果司法权同行**合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
13 . 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
14 . 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
15 . 习惯与合意能够使法律无效。
16 . 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
17 . 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
18 . 带来安定的是两种力量:法律和礼貌。
19 . 法学家的共同意见具有习惯的力量。
20 . 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