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糖效应是什么学说(还原创新的真实历史)

首页常识更新时间:2022-12-21 13:04:31

马特·里德利

从小到大的考试中,总会时不时出现人类史上某方面的标志性事件是谁在几几年制造这样的题目。

比如,电灯是谁在哪年发明的?

如果是当时,也许我们还能直截了当的回答道是爱迪生在1879年发明的,还能在写议论文的时候洋洋洒洒地写下通用论据名言“天才就是1%的天赋加上99%的汗水”,但是似乎直到知道后面还差了半句的“但那1%的天赋是最重要的,甚至比那99%的汗水都要重要”,我们才对“天才”的定义有了颠覆性的认知。如果你还记得当时这后半句话所带来的震撼,那么这篇文章或许能带来新的刺激。

在我们所知晓和尚未知晓那些技术创新的故事中,不同领域的创新历史揭示出的模式惊人一致,即无论它发生在昨天还是两个世纪前,无论是高科技还是低技术,无论它是一个大设备还是一个小设备,无论它是真实的还是虚拟的,无论它的影响是破坏性的还是只是有益的,成功的创新通常遵循大致相同的路径。

首先,创新几乎总是渐进的,而不是突然发生的。所谓的“尤里卡时刻”是罕见的,甚至可能是不存在的。要么是事后诸葛亮,要么是经历漫长且迂回曲折的征途之后的欢庆一刻。可以几乎肯定的是,阿基米德并没有喊着“尤里卡”从浴缸里跳出来。这个故事可能是他后来为娱乐人们而编造的。

我们可以用很多方式来讲述电脑的故事。从提花织机开始,或者从真空管开始;从理论讲起,或从实践讲起。但看得越深,就越不太可能看到一个突变的时刻,反而只有一系列小的前进步骤。我们不可能说,具体哪一天是在此之前计算机不存在过后却存在的日子。正如不可以说某个类人猿是猿人但她的女儿是一个人一样。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可以将无意识的“天然”创新的故事也作为现代技术创新的一部分。诸如火、石器和生命本身的起源。它们在本质上是相同的现象:进化。以汽车为例,越往近处看,其早期版本越像前期技术的老版本,如马车、蒸汽机和自行车。这提醒我们,人造技术几乎无一例外地是从更早的人造技术进化而来,而非从零发明。这是进化系统的一个关键特征:移动到“临近可能”的步骤。

这么说算夸大其词吧。毕竟,存在着1903年12月17日莱特兄弟的飞机在空中飞行的那一刻。当然,这是一个突破性时刻。对吗?

不,当然不对。如果你了解这个故事,就会明白没有什么比这更渐进的了。那天的飞行只持续了几秒钟,仅是一跳而已。如果那天没有强劲的逆风,就不可能成功,并且在此之前,还有多次失败的尝试。这源于几年的艰苦努力、实验和学习,逐步将动力飞行所需的所有能力汇集在一起。

澳大利亚早期的航空实验家劳伦斯·哈格里夫斯在1893年写道,他的爱好者同行们必须根除这样一种观点,即“把劳动成果留给自己,就能得到一笔财富”。莱特兄弟的天才恰恰是他们意识到自己处于一个渐进的、迭代的过程中,没有指望首次尝试就建造一台飞行机器。在基蒂霍克高光时刻到来之前,是好几年的艰苦努力以及不断地摸索和反思,直到莱特兄弟搞清楚如何让一架飞机在空中飞行几个小时,如何在没有逆风的情况下起飞,以及如何转弯和降落。越是深入审视飞机的历史,越会发现这一过程是渐进的。事实上,起飞这一刻本身也是随着机轮重量的逐渐下降而渐进实现的。

双螺旋结构也是如此。1953年2月28日,詹姆斯·沃森突然发现两个碱基对具有相同的形状,弗朗西斯·克里克意识到,这解释了向相反方向运行的链。他们都看到了线性数字代码如何必须位于生命的核心。这一发现看起来似乎是一个清晰的“尤里卡时刻”。但是,正如加雷思·威廉姆斯在他的著作《解开双螺旋》中对此前工作解释的那样,“这只是一个漫长的、牢骚满腹的发现故事中的那段高潮”。

另一项例证是口服补液疗法,一项在近几十年里拯救了很多生命的医学创新。在20世纪70年代的一段时间里,孟加拉的一些医生开始使用糖和盐的溶液来阻止儿童死于腹泻引起的脱水。表面上看,这似乎是一个突然的创新。但是,越仔细地研究历史,我们就会发现更早的类似实验与想法出现在20世纪60年代的菲律宾,而菲律宾的这种尝试是基于50年代的大鼠实验,以及对40年代静脉补液疗法的逐渐改进。

没错儿,那是1967年,在现在的孟加拉国的达卡,大卫·纳林博士领导的霍乱研究实验室的科学家们在一次突破性的实验后意识到,在含盐的混合物中添加葡萄糖可以改善钠的存留。但他们无疑也只是重新发现了前期研究中的线索,并对其进行了一定规模的测试。加尔各答的同期类似结果证实了这一发现。即使在那时,达卡实验室也迟迟不能将这个想法推广到医生和援助人员身上。一些专家认为,口服补液疗法或许有些帮助,但并不能替代静脉补液,传统的观点是,口服补液必须空腹。1968年,当一项在东巴基斯坦农村地区尝试口服补液疗法的计划(在那里静脉注射是不实际的)被提出时,它遭到了首次发现葡萄糖效应的菲律宾科学家罗伯特·菲利普斯的强烈反对。到20世纪70年代早期,特别是在孟加拉国独立战争期间,口服补液疗法的价值得到证明,被认为是迄今为止治疗霍乱和其他腹泻病的最佳方法。

可以说,创新已经到来。

如果创新是一个渐进式的演变过程,为什么它经常被描述为革命性的、卓绝的突破或顿悟式的呢?为什么我们也习惯于看到一些人被树立成为天才发明家呢?为什么我们甚至会认为像这样那样的历史性时刻一定是有明确时间点并且要时刻牢记的呢?

两个答案:人性与知识产权制度。

任何取得突破的人都太容易也太爱放大他的重要性,而忘记了竞争对手和前人,忽略了那些将突破变成实际事务的后人。

将真正的“发明家”这样的桂冠戴上额头是很难抗拒的诱惑。不过,喜欢将创新描绘成“突然改变世界的东西”的人不仅仅是发明家。记者和传记作家也常如此。事实上,很少有人,甚至连刚刚未能击败发明者的极度愤怒而失望的竞争对手,也没有什么动力去争论发明创新是渐进式的。

民族主义加剧了这一问题。通常,引进一个新想法与发明一个新想法会混淆在一起。“零”并不是斐波那契发明的,也不是阿拉伯人发明的,而是印度人发明的。玛丽·沃特利·蒙塔古夫人没有发明接种疫苗,或许奥斯曼的医生也不是发明人(她从后者那里学到了接种)。

不过,让“英雄的发明家”问题变得更糟的是专利制度的存在。在我们尚未知晓的故事中,或是那些如同英雄史歌故事的后续中,我们从未关注过那些创新者是如何毁掉他们的生活,为建立或捍卫他们的创新专利而斗争的。

萨缪尔·摩尔斯、伽利尔摩·马可尼等人多年来在法庭奔波,试图反驳对他们的优先权的挑战。他们为此花费的大量时间精力是无法估量的。在某些情况下,专利的确立过于广泛,从而阻碍了进一步的创新。萨弗里船长关于使用火来取水的专利就推动了纽科门蒸汽机,而瓦特在高压蒸汽上的专利则在几十年中减缓了技术改进。试想,如果一个发明从想法开始渐进成为可实现的事物的过程中,每个参与者都要求用专利来对自己(长远看可能算是微不足道,但又不可或缺)的成果予以保护,这将会拖延多久的创新进程。可继续探讨的地方还有很多,本文不再继续深入论述专利与创新的关系,只提出一个想法和别样的态度。

回到本文开头,电灯是爱迪生在1879年发明的。

电灯是爱迪生在1879年发明的?

同一时期不会只有爱迪生在努力研发电灯。我们需要看到前人的努力与积累,也要看到那些同样努力却因仅晚他一步而没有被冠以发明家称呼的众多默默无闻者。

他的想法不可能是灵光一闪。我们越深入地看电灯的发明进程,越能明白背后庞大的失败与再尝试的经历。

记住确切的发明者和年份是大可不必。这只是我们自以为的“伟人传”。一般来说,这些并不是真实的历史,更不是关于创新的历史。大多数人会选择认为:人类的力量是果断和不连续的。而这种想法是出于想对生活有更多的控制,而不是基于客观情况,是对身为人类的自己的奉承与安慰。

(本文选自马特·里德利《创新的起源:一部科学技术进步史》,全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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