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的光污染与预防(“玻璃幕墙”不再风光无限)

首页常识更新时间:2023-01-10 11:34:18

新民晚报讯(记者 姚丽萍)今后,本市严格控制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遏制“光污染”已是城市环保大势所趋。今天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

玻璃幕墙,曾风靡一时。时间证明,这种“建筑时尚”,经不起城市安全、城市环保的考验。修正案第14条明确,本市严格控制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

今后,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生态环境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组织光反射环境影响论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建设的监管。遏制“光污染”,这些法定规范让“玻璃幕墙”不再风光无限。

同时,道路照明、景观照明以及户外广告、户外招牌等设置的照明光源,若不符合照明限值要求,设置者应当及时调整,防止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以及车辆、船舶安全行驶。

值得关注的是,修正案特别提出,公安、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在监控设施建设过程中,应当推广应用微光、无光技术,防止监控补光对车辆驾驶员和行人造成炫光干扰。

此外,景观照明直射住宅窗户,也是市民反映比较强烈的“光污染”现象,应当最大限度予以限制。为此,修正案第15条明确,禁止设置直接射向住宅居室窗户的投光、激光等景观照明。在外滩、北外滩和小陆家嘴地区,因营造光影效果确需投射光影,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合理控制光照投射时长、启闭时间,并向社会公布。可以预见,黄浦江上“光影秀”将继续为城市景观锦上添花,但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将受到最大程度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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