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消防设施操作员》的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需要持中级证书。这一规定提高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就业门槛;另一方面,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社会地位和福利待遇低,职业风险高,极少有人将其作为终身事业,多数从业人员只将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当做是一份过渡性的工作,从而导致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流失率较高的情况。
2021年5月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施行了第282号政府令《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其中第三章第三十四条明确要求“能够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时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功能的,消防控制室应当保证至少有1名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值班”。
2021年11月25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修订了《浙江省消防条例》,其中第三章第三十六条明确要求“消防控制室实行二十四小时双人值班制度;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的,可以实行单人值班”
2022年3月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施行了第349号政府令《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其中第三章第二十五条明确要求“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的,可以单人值班”。
消防控制室是建筑的消防控制中心,对火灾扑救和整个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或消防物联网系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与应用已有十数年,通过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或消防物联网系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数字化管理已经成为了越来越多管理方的选择,系统对建筑消防设施、单位消防安全综合管理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支撑与安全保障服务。
近年来,多个省市发布或修订了《人民政府令》与《消防条例》,内容中都提出了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或消防物联网系统建设与消防控制室减人的要求。消控室减人是管理要求,目的是在保障场所消防安全的基础上,鼓励场所管理方通过技术手段加强日常消防管理,降低传统的人力成本。
改变需要技术支撑,技术需要标准进行规范,标准需要管理文件进行推广。本文将从国家标准规范和技术层面对消防控制室减人要求进行解析,梳理消控室减人管理要求的规范面与技术面逻辑,希望与业内同仁广泛交流、探讨。
二.值班人员的职责标准规范要求我国有多部规范对消防控制室的建设应用与日常管理都进行了要求,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等,以下将以《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与《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中对消防控制室的要求为基础进行梳理、解析。
01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5.2 消防控制室值班时间和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实行每日24h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b) 每班工作时间应不大于8h,每班人员应不少于2人,值班人员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日检查、接班、交班时,应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见表A.1)的相关内容。值班期间每2h记录一次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记录消防控制室内消防设备的火警或故障情况。
c) 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如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在火灾情况下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5.3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应按下列程序进行处理:
a) 接到火灾报警信息后,应以最快方式确认。
b) 确认属于误报时,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
c) 火灾确认后,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d) 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
02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
4.2.1 消防控制室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应实行每日24 h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人,值班人员应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
b) 消防设施日常维护管理应符合GB 25201的要求;
c) 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状态的设在手动状态;
d) 应确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气压水罐等消防储水设施水量充足,确保消防泵出水管阀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道上的阀门常开;确保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处于自动位置(通电状态)。
4.2.2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
b) 火灾确认后,值班人员应立即确认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同时拨打“119”报警,报警时应说明着火单位地点、起火部位、着火物种类、火势大小、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c) 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并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由以上规范内容可知,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工作内容可以总结为:
* 每日检查、填写值班记录;
* 火灾接警处警;
* 火灾接警处警程序包括火灾报警部位的核实;
* 进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
* 拨打火警电话;
* 启动应急预案;
深入研究会发现,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火灾警情处置流程的可靠保障需求,是标准规范的要求的核心主要核心要义。通过梳理可知火灾警情的处置流程如下图所示:
三.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或消防物联网系统在这些工作内容中提供到的辅助支撑有哪些?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工作中的替代作用01
每日检查、填写值班记录
根据《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GB50440-2007的相关规定,消防物联网具有自动获取火灾报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功能。若消防物联网采集到的信息满足值班人员每日检查的范围,可用于判断建筑内所有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并自动形成记录,则消控室每日检查和填写值班记录的工作可以由消防物联网平台完成,不需要安排值班人员来填写。
02
发生火灾报警时,火灾报警部位的核实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和《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B25506-2010均要求值班人员以最快方式确认火灾报警。按最快的方式确定并不等同于需要消防值班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确认,由上述工作梳理可知,确认火警后的处置流程至少需要2人同步进行,考虑实际情况,如果值班人员从消防控制室赶往报警点,容易导致火警核实不及时,所以故值班人员赶往报警点确认的方式不符合规范意图。最快确认火警情况的方式应该是按火警确认流程,通过内部通讯方式通知就近巡查人员或具有同等职责的其他工作人员赶到报警点进行确认。
当发生火灾报警或故障报警时,若消防物联网平台能通过短信、APP推送、自动语音电话、人工客服等方式第一时间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赶到报警点确认情况,则无需值班人员通知相关工作人员核实火灾报警部位。
03
火灾确认后,进行拨打火警电话、启动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的处置
火灾确认后,若消防设施物联网平台能自动向119报警服务台报告经确认后的火灾报警信息,自动启动应急预案,并自动通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消防安全责任人。则无需值班人员负责拨打火警电话、启动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的处置、并同时报告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04
火灾发生期间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
当火灾发生,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须确保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当火警处置完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须恢复各种消防设施至正常状态。
若消防物联网平台能监测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处于自动状态,则无需通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即可完成火灾发生期间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
四.结论消防物联网平台的信息汇集分发的技术优势,会给消防控制室的工作带来极大的改变,采用消防物联网平台后火警确认处置流程如下图所示:
综上所述,只要消防物联网平台满足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5506-2010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2010对于消防控制室管理和应急火警处置程序的要求,具备信息汇集分发的能力,那么消防控制室这个物理空间减少值班人员没有任何争议。需要注意的是减少消防值班室人员的同时,需要调整场所内部管理制度,以匹配这一改变。
并且安装了消防物联网平台app的每个人都是消控室的值班人员,消防控制室不是减人反而是增加了值班人员。因此在消防控制室这个物理空间减少值班人员是顺理成章的。瑞眼云智慧消防平台完全满足了以上要求,成为已经是众多先进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单位的有力帮手唯一选择。
另外, 如果消防物联网平台实现消防控制室的远程控制功能呢?规范对于消防控制室设置要求是否过高?我们将在后续系列文章中做进一步分析。如果有什么问题欢迎大家交流探讨。
引用标准名称: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25506-2010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201-2010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 GB50440-2007
引用法律法规名称:
广东省第282号政府令《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
《浙江省消防条例》2021修订
重庆市第349号政府令《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本文来源:瑞眼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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