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呢?
首先让大家跟着小编的步伐一起来了解
“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的诞生
“枫桥经验”诞生于1963年,当时全国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试点。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枫桥经验"由此成为全国一个脍炙人口的典型。之后,"枫桥经验"得到不断发展,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
“枫桥经验”的目标
枫桥经验依靠群众,积极预防化解矛盾,做到了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宝贵经验。
新时代“枫桥经验”
2013年10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紧紧扭住做好群众工作这条主线,把“枫桥经验 ”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派出所是公安工作的最基层单位,集打击、防控、管理、服务为一体,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力量,是保一方平安的综合性战斗实体。只有每个派出所辖区平安,才能积小安为大安,变平安为长安。
今年3月,公安部印发 《关于全国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意见》,进一步部署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国公安机关开花结果、落地生根。
此次公安部印发的《意见》,针对公安机关如何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坚持党建统领、强化基层所队战斗堡垒作用,坚持群众路线、创新新时代群众工作,坚持源头治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到“平安不出事”,深化改革创新、切实做到“服务不缺位”,大力加强以派出所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以及全面加强对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统筹推动等7个方面提出了若干措施。
《意见》明确——
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好党的群众路线,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统筹社会资源参与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工作机制,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提高治理的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要积极适应新时代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变化,更加注重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和新媒体,建立健全方便群众、畅通民意、沟通互动的网上群众工作平台。
要围绕110接处警、日常执法执勤、信访办理、窗口服务等群众工作主题,将群众工作能力培养纳入民警教育培训规划,不断提高民警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
《意见》强调——
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命力所在,要把加强新时代群众工作作为各警种、各部门的重要任务,与民警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与接待每一次来访、调解每一起纠纷、侦办每一起案件等结合起来,不断创新警务实践,着力打造警民良性互动的平安共同体。
要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组织社区网格员、治安志愿者、楼栋长等人员开展警治联勤、联户联防、联村联防、邻里守望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守护”行动,构筑全覆盖、无缝隙巡逻防控网络。
要坚持源头治理,切实做到“矛盾不上交”。常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力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要坚持以防为主,切实做到“平安不出事”,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开展系列平安活动。
要深化改革创新,切实做到“服务不缺位”,真正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让基层多减负。
要大力加强以派出所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建设,科学优化勤务运行,夯实社区警务,创新服务群众机制,夯实警务保障,以满足服务群众和实战需要。
《意见》要求——
各地公安机关要全面加强对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统筹推动,在坚持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始终保持“枫桥经验”与时代同步、与未来同行,当好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力军、排头兵。
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示范引领,着力打造一批立得起、叫得响、过得硬的“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让“枫桥经验”全面开花结果,再焕强大生机活力。
要强化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治安防范工作,不断提升社会治安治理水平,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的各项工作。
来 源:网络综合
编 辑丨戴思惟 李仁龙
编 校丨李咏梅
主 编丨唐建权
审 核丨于小村
出 品:内蒙古警界全媒
投稿邮箱:pinganyizhan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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