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可以分为学籍档案和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主要是记录在学校的相关经历,人事档案主要是记录毕业后参加工作的各种经历,个人档案需要放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地方保管,如果发生档案丢失一定要即使办理补办的相关手续
档案丢失找学校,学校不愿补办学籍档案怎么办
1、我们的学籍档案丢失回到原学校办理档案补办,学校应该帮助我们办理档案材料的补办,这种情况可以请求学校负责档案管理的老师开具介绍信,然后再找到管理学校的教育局,说明档案补办的用途以及个人诉求,请教育局帮忙补办学籍档案;
2、如果学校认为补办学籍档案的流程复杂,费时费力,不愿意配合补办。这种情况建议建议大家可以“多磨一磨”老师。
3、如果是因为时间过长,有些档案材料原件已经销毁,无法补办。根据档案管理规定,档案材料没有备份无法补办的情况,我们只要找到相关部门出具带公章的证明文件,即可与原档案效力相等。
4、学校撤销或合并,无专人负责档案补办事宜。这就需要到当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找相关的老师,领取说明学校已经被撤并,再去人事科找到原班主任和校长的任职单位,联系好后请他们签字盖章。最后回到教育局,请工作人员将补办好的学籍档案材料审核盖章,并在盖章处注明:XX学校已于XX年XX月撤并。
学籍档案不能个人保管吗
不光学籍档案,关于我们的各种档案原则上都不允许个人保管,需要将档案放在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地方进行保管,如果档案在自己手中无法确定材料的真实性,档案的相关效力就会消失,档案的相关效力消失在生活中就不会起到相关的作用,并且档案在自己手中任何的单位都不会接收我们的档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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