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御台风的通告(省防指要求进一步做好第12号台风“梅花”防御工作)

首页常识更新时间:2023-04-09 08:36:44
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预计将于14日下午至夜里在我省三门到舟山一带沿海登陆,正面袭击,并将对我省造成严重影响,我省特别是中北部地区面临大风、暴雨、高潮多重考验,防台风形势十分严峻。省防指已于今天17时启动了防台风Ⅰ级应急响应。为抓住台风登陆前的有限时间,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

全力以赴,压实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御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将防台风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全面动员、全力以赴。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落实防汛救灾“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履行防汛防台行政首长负责制,坐镇指挥、带班值守、全程调度防御工作。要全面落实“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的包保责任,各级包保责任人提前下沉、一线指挥、督促指导基层单位落实各项防台举措和避险措施。基层防汛责任人和基层党员干部要做基层党组织的主心骨,组织好广大群众投入到防台救灾中,筑牢防台风第一道防线。

二、

坚决果断,转移避险

各地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确保人的安全放在首位。要全面摸排应转移人员名单,严格做到“6个百分百”,落实各级各类防汛责任人100%进岗履职、渔船100%回港、回港船只100%落实防范措施、鱼排养殖人员100%上岸、陆上危险区域人员100%撤离、危旧房屋和户外施工人员100%转移的硬要求,确保台风来临前风险区域人员全部安全转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要坚持“人盯人、户对户”,党员干部要和被转移群众同吃同住同转移,对孤寡老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要全部落实“一户一策”措施,确保“一户不漏、一人不漏”。要加强转移人员管理,在预警未解除和安全未确认之前,严禁转移擅自回流或渔船擅自出港。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防范外来渔船和转移人员集聚等带来的疫情风险。要根据应急预案和台风影响实际情况,及时果断落实停课、停工、停业、停运、停止户外集体活动等“五停”避险措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

三、

全面排查,严格闭环

各地各部门要在现阶段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海上、陆上风险隐患排查,聚焦“八张风险清单”进一步查漏补缺,逐个落实管控措施。

海域安全方面

重点要管牢海塘、码头、沿岸岙口、避风锚地和渔港、堤坝等部位和各类在港船舶,明确专人巡查,落实除险加固等各项措施。

地质灾害和小流域山洪方面

重点要管牢山洪防御重点村落、地质灾害点和风险防范区,严格按落实监测预警、巡查排查,一旦发现征兆,立即转移人员。

河网水库方面

重点要管牢海塘、山塘水库、主要江河堤防,加强水库运行管理,根据降雨预报,科学测算水库纳蓄、河道滞洪能力,及时采取预泄预排措施,为流域性洪水做好准备。

安全生产方面

重点要管牢重危化企业、石油、化工、核电等重点企业,加强值班值守,落实防风防雷防水措施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停产、撤人、保设备的应急预案。

城市内涝和城市安全运行方面

重点要管牢地下空间(包括地铁、地下商场、小区地下室)、立交桥下、桥涵隧洞,对排涝设施、建筑工地再检查再整改,强化排涝管道疏通,落实专人值守;要管牢建筑工地高支模、起重机械、高空塔吊、高大脚手架等施工设施设备,严格落实停、检、降和加固等管理措施;要管牢城市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绿化树木、电力设施等户外设施,加强巡检和支撑加固。

交通运输方面

要重点管牢港口、码头、机场、高铁、高速公路、跨海大桥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管,加强巡查检查,及时采取停运、停航、封道、分流、限行等管制措施。

四、

严阵以待,做足准备

备足应急物资

要对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情况进行再检查、再确认,特别是多灾易灾的村(社区),按照“6个一”(一张责任表格、一套监测预警设备、一批防汛救灾物资、一套应急通讯设备、一台应急发电机、一台排水泵)要求全面落实储备。

前置人员装备

要提前预置消防救援、专业救援和社会救援等力量和抢险装备,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动态布防,精准调度、严阵以待,确保发生险情灾情时第一时间开展抢险救援。特别是要做好电力、通信、燃气、供水等基础设施抢修准备,保障基础设施正常运转。

强化宣传动员

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途径,加大加密信息发布,第一时间向社会滚动发布风情、雨情、水情及防灾预警、避险信息,让群众都参与到防台工作中来,真正紧起来、动起来,筑牢防台救灾的人民防线。

来源:省防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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