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对遗嘱认可,房产过户的3种方法】
1、房产登记窗口直接办理遗嘱继承过户
2017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各房产登记窗口可以直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当然前提条件是各继承人之间没有争议,认可遗嘱。不过因该《规范》才开始试行,至于各房产登记窗口具体实施如何以及操作的成熟度、掌握的尺度如何还不清楚。
2、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
相较于房产登记窗口,公证处办理遗嘱继承的经验和程序很成熟,继承公证费依照遗产价值按比例收取,以一套价值500万的遗产房屋为例,大概需要4万的公证费用。
3、通过法院诉讼程序继承
此方法并非真正打官司,只是走一个法院的程序。现在北京的各个基层法院都有人民调解或者诉前调解机制,对于没有争议的(遗嘱)继承案件可以直接通过人民调解 法院确认或者诉前调解方式解决,法院均会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这种方式一般法院不收费或者收很少的费用,但周期较长,时间不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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