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图来源:Dylan Spangler
这是唐克扬“城市穿行”系列文章的第三篇推送。我们将进入一座具体的城市——纽约。因为不间歇的繁华,也因为街道与大道之间整齐而有规律的排布,纽约无疑是全世界最适宜漫步的城市之一。而从下城斜穿至上城的百老汇大街却像是这座“格栅城市”中的一个异类,它早于19世纪初纽约市的城市规划,最初是为了连接欧洲人上岸的地点和新英格兰腹地而建设的。正是这条斜街的缘故,导致了未来与它相交的路网出现了奇怪的六岔路口,并不太方便利用的隙地,却也造就了熨斗大楼和时报广场这样的空间设计。这让纽约街头的发现之旅,不断涌现出整饬和混乱之间的反差。
文 | 唐克扬
纽约,
一座适合步行的城市
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我每天都会从纽约下城我工作的地方走回中央火车站(Grand Central),在那里搭乘大都会北通勤火车(Metro North);早上,我也常常顺着相反的方向,从火车站走着去上班。固然,这里有节省来回好几块钱的地铁票的考量,或者也出于一种置身于繁华城市中的本能。
从小的时候开始,我就爱好在城市里步行,当时走着上学,后来走着上班。时间久了,我都能算得出两点之间花费的每一段时间。比如,在曼哈顿,步子急一点,可以省去5到10分钟,一般情况下,向西走四条大道(avenue)间的距离要花15-20分钟,向南再走20条小街(street)的距离也是15-20分钟。这样,最快,我就可以在30分钟之内来往于两个封闭的室内环境之间了。
对于大部分压力过载的“纽约客”(New Yorker)而言,这样的30-40分钟确实是一种奢侈,因为做上班族的你,并没有在大街上闲庭信步的自由,甚至,中午在公园里的午餐也经常被公司里意外的琐事所扰乱。于是,这步行的40分钟变成了一天里难得合法的自由意志——至少,你有选择每天走过哪个街区的自由,是不是?
通勤火车高架线路曾经是一览纽约城市心脏的秘径
© IRJ
纽约是全世界最适合步行的城市之一,原因不外乎两个:首先,它的繁华是以几乎不间歇的方式,在南北约莫200条小街,东西统共12条大道组成的迷魂阵中展开的。除了中城以北庞大的中央公园,在这里,你不大会看到别的大城市里习见的无人地带(no man's land)——比如立交桥、高架路——把城市活生生分割成边界难以跨越的片区。其次,如果你愿意,可以挑选任意一条大道,一条小街,朝着你大致要去往的方向走下去,在你觉得合适的地方拐弯。当你的前方是红灯的时候,换到可以过马路的街角另一侧,可以节省时间,还能顺便看看新奇。
——除了随处都是的“灵活”,还有不断涌现的“新鲜”。大都会没有传统城市强调的“永远”,只要你有基本的数字观念,就可以每天“发明”一条新的路径,在不大耽误时间的情况下,日日收获不同的路途风景。就像弗吉尼亚·伍尔夫所说的,要“在牛津街上得出一种结论,那[都]是徒劳的……”
立体连接城市片区的纽约高线公园曾经也是高架线路
© Iwan Baan
“格栅”街区,
一个清晰的“迷宫”
不知已经有多少人去过纽约?20年前,仅仅提起这个名字,就会让很多中国人感到足够新奇。可对于我而言,纽约首先是个生活的地方,因为这个原因,20年来我从这座城市的机场起飞降落了上百回。按说,它已经变得足够熟悉了,但是每次站在它最稠密的都市中心,我依然会觉得莫名的激动。我时常问自己,这种都市的能量源自何处?它像北京CBD,广州天河北吗?中国哪怕二线大城市——比如武汉——有些规划指标也已经趋近纽约了,都有星巴克和品牌店,城市的质地相去无几。可是,仍然有某些基因,使得你一旦站在42街汹涌的人流之中,面对着那个并不算大,但又充满着大都会动感的火车站,你就会知道,这里既不是上海的老租界,也不是欧洲小城的中央市场。
充满着大都会动感的大中央总站,身后格格不入的是格罗皮乌斯设计的大都会人寿大厦
© New York Transit Museum
纽约特别的地方,在于它同时又很不“特别”,感性之中透出冷漠。它像是城市品质(urbanity)这个词本身的定义,密致,紧张,但又井井有条。我第一次去纽约,就发现在那儿永远不会迷路,如果大城市大多都是使人找不着北的迷宫,这里,至少是一个相对清晰的“迷宫”。尽管曼哈顿岛上有地形起伏,它的大部分大街就是横平竖直,东西南北分明的,我钻出地铁回到地面上的时候,如果不是碰巧看到有提示意义的太阳方向或者地形起伏,通常只需要问路人一个有关城市格局的问题:
哪里是下城(downtown)?
除了北端勉强和大陆相连,曼哈顿几乎是一个真正的岛屿,南北狭长东西较短,所以才会有“上”(到内陆)“下”(到海湾)的计较。在19世纪初期纽约的“规划”时,人们为这城市的空间设定了一个很简单的逻辑:除了荷兰人早期营造的城寨(“华尔街”,也就是“墙”街,就是它过去边界的一部分),整个城市大概就是12条竖向的大道(avenue)(第五大道就属于其中一条),加上横向的将近200条街道(street),2028个街区组成了一个整饬的都市“网格”或者“格栅”(grid)。
网格化的城市格局中预留的公园地
© Zeeshaan Shabbir
要知道,在原先由印第安部族占领的荒岛上,这种武断的秩序并没有什么依据。1810年,这座岛屿还是果园,田地,荒山,树林,那三个凑在一起为它商议未来的“洋基”(Yankee),决计没有想到会有我这样的漫步者到来。那时候,距离三个中国船员偶然乘坐帕拉斯(Pallas)号来到美国已经30年左右了,但是以文化熔炉著称的纽约,那时还是白人和黑奴的地盘。那时候,按照字母和数字命名街道在新大陆是寻常做法,目的是为了方便经营和管理,那个时代还有点儿穷酸气短的“美国人”,绝没有想着有朝一日会把他们的算计变成一种世界性的文化。
二百年前曼哈顿的规划却已经极其超前,它有这么几个不同寻常的地方:其一,“网格”的构成,和未经开发的产业上的地形和地理条件没有任何关系,上面提到的那些街道在命名的时候路两边甚至没有住户;第二,它不预见会有什么样的居民和城市生活安置在那里,也就是说,理论上,没有我们强行给定的“分区”;第三,它不预计这个城市未来的发展,而只是在各个可能的方向上随意延展,哪个地区优先发展全看市场风向;最后,它并不指定每个街区的形象和功能,绝对没有试图提前约定“城市设计导则”“街道风貌条例”这样的东西。
1812年曼哈顿鸟瞰图,可见北部尚未开发
© Fine Print Design Studio
资本与资本之间保持了空间的默契,强大的私人和有限的公共之间达到了一种平衡:在纽约,资本能够控制的空间的最大边界就是每个街区的边界,人行的空间不算是(私人的)建筑的范围,而街道只能属于(公共的)城市,最低限度的公共空间必须得留出来给行人和车流。如果说最初的规划并未设定观众,无所谓有人看见而仅需“理解”,那么狭窄但毕竟存在的小街,让无形象的城市也有了意想不到的形象。
这样前所未见的新型城市逻辑,产生了一种令人叹为观止的奇景:既不十分“公共”也不纯粹“私人”,个体以难以想象的密度簇集在一起,散布在城市里面,但是程序无情的设定,让他们彼此又保留一定距离。
褐石(brownstone)屋型一层的半地下状态反映房屋和最初的地形的配合关系。小街上的公共和私人有戏剧的界面
© Drew Angerer
注意,这正是“穿行”在城市中的可能性的来源。当我穿过这样的一座城市时,往往体验着惊人的城市容量。你每次走过一段城市路程时,都好像是又经历一座新的城市,同一组起点和终点,有着纷繁的不同路径的组合。这种“穿越”,并不总是走近路的需要(因为在正交的网格之中,只要沿着两个固定的方向走,路程大致是一样的);有时候正好反过来,如此的“穿越”,是有意延宕了穿行的距离和时间,增大了个体和城市的接触面积。“我”刻意违反城市固有的逻辑,每每潜入了它的内部——相对于更加显眼的街面而言,还有重新选择的“后街”;但“我”和城市又依然是彼此分离的,因为此时的“后面”换一个角度又变成了“前面”。很难说清楚,在“格栅城市”中,“我”到底是在城市之外,还是在城市之内?在欧洲大陆,你很容易区分出那些最耀眼的街区界面,扎到它们中间就感受到了城市的心跳。在纽约,传统的立面/后门之别却消失了,每一处都涌动着不安和变化,这儿的空间往往没有严格的边界和“内外”。
百老汇大街,
趣在横平竖直之外
琳琅满目,大开眼界,同时又让个人觉得自己是如此无助与渺小。然而,我在走遍了各种横竖竖横竖竖横……小街-大道组合的可能之后,终于也有一天觉得有些厌倦。确实,这种选择行走方式的自由可能只是一种假象,毕竟,仅仅在不同店铺之间消磨时间并不能改变任何东西,最终开门的还是同一个人,同一扇门,你能有的,只是一种关于伸出左手还是右手的自由——毕竟,这是一座被巨量的私人资本垄断着的城市,全世界的有钱人聚集在这里的时候,你经常看到的,不是热心向你指引道路的老大爷,而是翻着白眼的戴白手套有金边帽子的旅馆门童——你踌躇片刻,知道那并不是你该涉足的地方。
“世界上最伟大的酒店” 纽约广场酒店,因“广场协议”而闻名
© Business Insider
路有百千条,却没有一条真正抵达傲慢的纽约。《癫狂的纽约》之中曾经渲染过纽约曾经如火如荼的“潜意识”,说到它表面之下看不见的小道——比那些比较平直工整的小街还小——它们可以打破上述的枯燥,帮你走得比一个街区更远一些,比如那些在地下把多个地块串联在一起的摩天大楼,或者横跨多条道路的空中走廊,好像中心火车站里不知不觉把你送到别幢建筑的自动扶梯。但是作者说的,显然不是现在而是上个世纪前半叶的纽约。是的,今日你依然在城市之中,但你已经不太容易看到它真正的“里面”是什么样,一个旅游者想上个免费厕所都不是太容易。
尤其是在“911”恐怖袭击之后,纽约摩天大楼的门禁变得格外严格。以前有过的一些公益性的参观项目,比如福特基金会富于特色的园林式中庭,距离中央火车站并不算远,曾经是我邀请朋友去小坐的“会客厅”,现在也不太常对路人开放了,纽约城市心脏的“下水道”已经人为堵塞。你看到的,除了墙,就是伪装成另一个世界的购物空间,里面并没有真正的出路。或者,干脆是令人目眩的电视屏幕,就和逼仄的街道一样,你貌似打量它,可是更多时候,是它紧盯着你。
福特基金会总部的园林式中庭曾是附近上班族的好去处
© Ford Foundation
在寡淡地重复着的日常生活中,纽约客总希望能找到这样的秘道,在一个瞬间里让自己“穿越”进去,看到城市的另一面。这种向内寻访,总需要管理员的钥匙;但是就算在大街上,在纽约堂皇的秩序里,我多少也找到了一些走出迷宫的头绪。
纽约并不止于横平竖直。不用去往华尔街所在的下城,不用在太早的历史里寻求正交城市的多样性,就在每天上下班的网格道路上,已经有条著名的百老汇大街,打破了上述横竖竖横的规律。百老汇,也是以歌舞剧著名的Broadway,其实翻译出来,字面的意思是“宽街”,似乎是一个很普通的名字——北京也有一条“宽街”,而且就在故宫皇城后面。“宽街”到底是干嘛的?最早是怎么来的?
斜着穿过城市的百老汇大街其实更加古老
© Jimmy Teoh
百老汇大街,纽约的“宽街”,确实特别。在格栅遍布的纽约,大多数街道是横平竖直,只有这条街是斜着“穿过”城市的,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原来,这条路并不是后来的搅局者,它其实比19世纪初的著名纽约规划的历史还要悠久,比曼哈顿岛的长度还要长呢。
原来,不是所有的路都是为现代城市生活而建的,路和路其实是不一样的。最初,这条“宽街”肯定不是用来“轧马路”的。“宽街”首先是“斜街”,很长,不是一条城市街道,而是区域交通的要路,它从纽约下城一直通到上城,并且延伸到纽约城北边的威郡(Westchester County)。原来,纽约的地形东半部小丘比较多,于是,西半部平行着哈德孙河的水岸,沿着等高线较缓的方向,铺设了一条平行于水运的南北大道,在下城和中城之间,它稍稍向东偏离了一个角度,连接起荷兰人最早的城寨和纽约上州,这条路是纽约早期发展的命脉——起到“连接”作用的区域道路,它的初心并不是巴洛克城市那样的“放射”,那些下水道铁篦子般的小兄弟,起初并不在宽街的两边。在两百年前的荒野上,本没有路,百老汇大街同样也无视路两边的未来,是一骑绝尘的独行侠。
1875年,百老汇大街,类似这样的尴尬建筑尖端未来将成为全世界最贵的广告界面
© Library of Congress
就算你不知道它的历史,你很难忽略它。在一个水泄不通的,被各种方形边界限定着的城市,百老汇大街的出现富有戏剧性。最实际的意义,当你走到一个四岔路口的时候,百老汇碰巧也和这个路口相交,于是,现在有了六种不同的选择:东西向的小街加上南北向的大道,种种直线之间,现在又有了一条和它们大约成20多度的斜线。
熨斗大楼
和时报广场:
怪路口上的杰作
事实上斜线切出来的狭小地块已经没办法利用为建筑基地,而且六条路汇聚在一个不大的尖点也会把司机逼疯。大多数时候,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一个真正的六岔路口,折中的办法,是把过于零碎的地块变成了城市绿地,街心公园,或者其它形式的“开放空间”。这样,靠边走的行人更容易理解步行的逻辑,即使开车拐弯的难度也大大降低了——原先当头对冲的三组机动车交通,现在有可能组织成常规的沿街心环行。但是,无论如何斜线和格栅的叠加会造就很多不好利用的地块形状,而且,每一单元的尺度,要比巴黎的放射道路形成的街块小得多。很容易理解,后者是豪斯曼男爵精心规划的结果,而纽约的怪路口,则是已有的螺蛳壳中再做道场呢。
位于三角形街区尖端的熨斗大楼
© Nextvoyage
最早面对这种尴尬的著名实例,是23街和百老汇交接处的所谓“熨斗大楼”(Flatiron Building)。它的设计者是规划了芝加哥湖畔的著名建筑师丹尼尔·布南姆(Daniel Burnham),就是“规划就要做令人热血沸腾的规划”的那一位。即使已经放弃了街对面23街北面更让人无语的隙地,北边熨斗大楼所在的三角形街区还是如此的异形,最长边仅有60米左右的平面又是如此的窄小,以至于他无法在它25度角的尖端上安排一套独立的住宅,只能试图把整层做成一套公寓,尖端算作其中一个特殊的房间——连男女厕所还要错层才能布置下。在这种窄小的建筑基地上,为了有利可图建筑还要建造得尽量高一些,看上去就像是一个铁熨斗。在他那个时代,这幢22层,307英尺(约94米)高的建筑物当得起“摩天楼”的说法了。
熨斗大楼屋顶外的街景
©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这里我们着重的还不是熨斗大楼的建筑设计,而是它对于城市的意义——这种意义,乍一看是百老汇这条斜街“意外”带到格栅城市中的,事实上后者才是搅局者。为了把直线街道和斜线街道之间的地块利用上赚取利润,就只能不停地往上加建,靠建得高,才弥补了基地面积的不足;当时也没有完善地限制建高的规划法规,于是瘦高,异形的摩天楼成了资本主义城市现代性的奇观之一——“地面的一味(向上)累积”。但是这样的城市未免乏味。库哈斯说,它解决了利益的问题但却不能产生完满的意义,摩天楼真正成为曼哈顿未来的建筑类型,还有三点需要同时满足,都是《癫狂的纽约》的原话:一是世界的再造(Reproduction of the World);二是塔的兼并(Annexation of Towers);三是街区的独处(Block Alone)。通俗地解说一下这些说法的意思:这三种机制合在一起,第一,建筑要解决利益问题,只有把楼疯狂地建得足够高(同时地块本身的开支足够小),才能有足够的利润支撑“异想天开的技术”;第二,建筑需要有最起码的形象(不能只是一幢尴尬的三角形的楼),好衔接到传统的建筑—城市的谱系里面去,为一个可以运转的文明世界注入意义的动力;第三,建筑要最大限度地占有尽可能大的“都市单元的最大自我”,真正形成一个完整和独断的小世界。
这三个条件熨斗大楼恰好都满足:它的基地太小,只能向上发展;尽管里面偷天换日,它表面上看起来酷似巴黎星形广场旁街区的尖端,使用了希腊风格的语汇;它不足以一梯多户,干脆就一层一户。于是,就在这个时代的六岔路口,熨斗大楼三面开弓,在经济、文化和建筑上各有建树,这个被网格逻辑和斜向“岔路”共同主宰的区域中,正在孕育着一种新的城市空间的炼金术。
熨斗区北端的麦迪逊广场是笔者当年工作日午餐的最爱去处
© Expedia
23街-第五大道-麦迪逊广场花园(Madison Square Garden),熨斗大楼的地址,并不是城市戏法唯一的的上演之处。今天的纽约,只是证实了上述空间魔术正臻于圆满。类似的斜线状的街道虽然事出偶然,它也反映了城市发展的一般状况:任何地方都不存在和谐的、铁板一块的秩序。已有的和新创的之间必然有着这样那样的龃龉,新的空间如同水银泻地,总是钻入新老之间的缝隙,也是城市难免刻意的外表和一地鸡毛的“里面”之间的缝隙。由于那些被表述的和实际感受的东西永远不可能是一回事,这些彼此矛盾的方面,不是像现代主义建筑师期望的那样携手和解,而是倾向于各自发展,愈行愈远。这个时候,假如有那么一条不拘一格的路径,可以潜入这些缝隙,站在冠冕堂皇的形象和不可告人的内心之间,你就会像我,拿到了大楼管理员的钥匙,把城市发展的节骨眼看得更加清楚。
“世界的十字路口”:纽约时报广场
© Luis Dalvan
百老汇穿越的另一个著名岔路口,就是纽约时报所在的区域,叫做“时报广场”(Times Square)——它因《纽约时报》而得名,所以“时代广场”的翻译是错的,它和传统上我们认知的广场——大致是四四方方(square)的样子——也迥相其趣。事实上,它就是一个放大版本的麦迪逊花园广场,比起后者来更有“狭路相逢”的意味。百老汇大街几乎是精确地穿越45街-第七大道的街心,角度比熨斗大楼的尖端还要刁钻。这样,从42街道48街,百老汇大街和第七大道之间一下子就多出来六个需要料理的三角形街区,这些空间凑在一起也没有多大,一点没有广场的样子,现在却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广场”了。
我们如果看到有关这片区域演化的动画,从十九世纪末空荡荡的样子,一路演变到今天爬满着纳斯达克指数,世界名牌广告和剧院海报的摩天楼的“广场”,也就认清了这种新空间生成的逻辑。它恰如其分地兑现了库哈斯的主张:它有“利润”,这一点自不待言,它也有“形象”,却是前所未有的城市意象——凯文·林奇避而不谈这样的城市“意象”是否可取,又因何可取——三角形的街区尖端,现在仅仅是一面窄“墙”,却是全世界最有名的广告投放的平面“终端”,时报“广场”且把前进的动态(至少六个方向的交通)和一个大略的围合(没有多少人能准确画出“广场”的形状)不可思议地集中在一起,数目不详的摩天楼群的联合,加上使人眼花缭乱的图像和信息,终于完成了对于“整个世界”的模拟。
斯特兰德书店:纽约人最爱的百年书店,最初不过1000 平米,现在也不算大,但销售品种异常丰富
© The New York Times
我自己也曾经无数次顺着这条大路,从熨斗大楼的区域,主要是我爱去的一家书店,叫斯特兰德书店(Strand Bookstore),断断续续地走向时报广场。从麦迪逊花园广场,途径先驱报广场(Herald Square),全程其实也只要二十多分钟,只是难免有时候拐到别的街道,出于这样那样的目的——比如,拐到34街的韩国城(没有任何哪怕是一点“城墙”的意味)去吃一碗海鲜辣豆腐。我在这个城市里多走几分钟路,主要是为了抓住难得的锻炼时间,平时已经在各种黑格子里对着计算机屏幕太久,白天就不再想再在地铁中不见天日。但是对于另一些人而言,行走在这条邪路(斜路)上本身自有很多乐趣在。它带来了额外的混乱,就像潜入太湖石曲折的孔窍,一路过去,就像情节多变的故事,挑战,同时也增强了巨硕城市的能量。
秩序与混乱,
一场无止境的
发现之旅
只有亲身在纽约行走这么一遭,逐次体会它的整饬和混乱的反差,你才意识到库哈斯观点的有趣和敏锐。他看到的甚至也不仅仅是纽约的关节,也正是现代城市的关节——在过去的城市中,罗马和长安共同堆积着可观的财富,特别富于象征意义,但它们的意义因为过于巨大的尺度被稀释了,在西方或东方帝国的文明中心里,能够称得上自由漫步的人民毕竟还是有限。那些形象鲜明,强盛富庶,却未必一定有工整规划的小城邦,比如威尼斯、日内瓦,不拘一格,尤其生动,但规模有限。在今天,谈到城市的未来,它们彻底让位给规模可畏,又是天然新的超级世界大都市了,不是从图纸里变成现实,就是从废墟中拔起——柏林,东京,巴西利亚……很难想象,在一种自然的情况下,人们能把城市共同的特点集中在一个可以人际感受的空间中,哪怕那些追求着伟岸仪态(Great Manner)的城市也做不到——话说回来了,作为一个有着明确身份、社会性和时代烙印的个体,一个人确实无法同时把握这些古往今来,自相矛盾的城市特征,所以柯布西耶强调“漫步”的个体特征。
在纽约街区骑行相当危险,但有人酷爱穿行车流的魅力
© Susan Kaufman
现在,纽约却似乎做到了——在一个有限而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它集形象,结构,故事之大成。
难怪很多在纽约生活过的人都为这样的情景着了魔。
库哈斯后来自己提出了设想中的“斯芬克斯酒店”这个方案,显示了一个人如何可以以一己的心智穿行于城市—世界之中。在看到这个烟火极盛的世界之后,他没有满足于“一起孤独”的新奇,而是试图把这种得天独厚的空间重新发明,让它成为一部使得都市人持久体验“穿行世界之旅”的机器:
“在百老汇大街和第七大道的交点处,斯芬克斯酒店横跨两个街区。曼哈顿这块地方的情形是它没能产生出自己的城市形态的类型学(只有极少的例外)。它坐向面朝时报广场,它的爪子攫住南边的街区,它的两条尾巴冲着北边,翅膀展开跨越48街……”
库哈斯等早年设想的斯芬克斯酒店,姿态即意义
© bildindex
斯芬克斯,因为趴在胡夫金字塔的附近而举世闻名。库哈斯用它命名他狂想出的一座豪华酒店,包罗万象规模巨大。这里没有方正的基地,“邪路”本身就是它的空间原型。酒店的利润自然不是问题,它自己同时也是整个“世界”,建筑加强了时报广场本来就有的意义:像蛛网般复杂的网络,象征着切割城市街区的那些密径,联结着时报广场区域所有的地铁车站,无处不在的自动扶梯,复活了表面条块分割的纽约需要的“潜意识”,它通往世界上所有类型的生活设施:剧院、礼堂、舞厅、会议室和宴会厅……最后,它拥有和创造着一种新的形象,也是因为碎片化了反而才成立的,自我矛盾的“形象”:
“覆盖着塔楼表面的观念形态的招牌表明着它们自己的身份,并传递着自己的信息,和时报广场现有的符号和象征争奇斗艳……带有游泳池、蒸汽浴、桑拿和按摩房,天体的轨迹可以编演的天文馆、半环形酒吧的斯芬克斯脸部‘注视’城市的不同地点,‘呼应’着大都会整体神经能量的水平,整个头部可以抬上落下……”
在纽约街头你需要时常“过马路”
© Vlada Karpovich
适合穿行的城市密径并不会导向某个确定的终点,甚至如此著名的地标空间也不是。事实上,这将是一条没有尽头的道路,它在源源不断发现更多的“内部”,满足浅层好奇心的同时,也创造出永不停歇的变化、永无止境的动能,和永无餍足的奔走的愿念。这样,你才能意识到,城市的秩序并不从来都是如此的,你在认知已有的秩序,自以为已经驾驭它们的同时,也在不断地将它们瓦解……
排版|俞冰如
审核|丘濂 王菲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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