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大河报刊发《朝新人扔鸡蛋、把新郎绑树上、给公婆抹黑脸……婚,拒绝浑》一文,引发网友对婚闹的讨论。
趁着结婚闹一闹,大约是国人的传统或者说喜好。不要以为这样的场景只会发生在相对闭塞的三四五线城市或偏远农村,2016年娱乐明星包贝尔的婚礼上,几个伴郎也合力抬起衣衫单薄的伴娘柳岩,试图把其丢进泳池。明星婚礼照样闹。
说起来,闹洞房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之前有一个更为文雅的名字叫“戏妇”,《辞源》里便有“戏妇”的条目。在文闹洞房之外,还有“武闹”——劫少妇。《太平广记》就记载了曹操和袁绍小时候,“观人新妇”之后,大喊来小偷了,持刀劫持新妇往外头跑。
适当闹一闹,当然无可厚非,也能增添点喜庆气氛。但凡事过了头,喜剧也能变成悲剧。像一些闹新娘、伴娘,简直就是打着传统的幌子耍流氓。其实,哪些是开玩笑,哪些是趁机霸凌揩油;哪些是合情合理,哪些是无理取闹;当事人心中有数,围观者心中也有杆秤。
如今结婚的,许多是90后,连他们的父母辈也已基本是60后70后,思想观念、生活环境、整体素质都比以前有了很大提高,应该说,婚闹们是没有多大市场了,也不怎么受欢迎。但从一条条新闻中能看出,他们还是顽强地存在着,只要一有阳光雨露就生根发芽冒出头来。
在这一类人的眼里,女性的人权、尊严,大概是毫无价值的,完全可以不管不顾。对他们,整个社会都应当毫不留情地批判,向各种打着狂欢旗号、打着传统风俗旗号的恶俗说“不”。婚闹过了头,那就是胡闹,如果换做发生在自己身上,谁会愿意?
对于各类陈规陋俗,多数人实际上都深恶痛绝,然而,如果不能扭转社会风气,个人的反抗很容易裹挟在群体情绪中调转了矛头。“洞房花烛夜”图个热闹无伤大雅,但首先要划清“胡闹”的边界,由此不仅需要法律层面的提高素养,同时离不开政府层面的因势利导。双管齐下,方能移风易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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