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女子吻错人了,如果吻我就不会报警啦!”
“这么讨厌女人献热吻,那个男子是不是同性恋哦?”
刚刚看到,厦门有一个男子报警称被陌生女子强吻了。警方表示已经立案,让男子等候通知。
事情是这样的——
7月31号的早上8点钟左右,某早餐店里,一名长相清秀的小伙子来吃早餐。他进店的时候,有一个着绿花短袖衫灰裤子的短发女孩特意看了他两眼。
不久,女孩子吃好了早餐,拿出纸巾擦了擦嘴,站起身,向门口走了两步,又转身向小伙子坐的方向看了看,然后径直走向小伙子,左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迅速地在他的右脸上亲了一口。
小伙子受了一惊,猛地转过头来,但是他只看见女孩子的背影。小伙子很生气,早餐也不吃了,呆呆地坐了一会,就拿出手机报了警。
这就是事情的全部,你们看了之后有什么想法?你们觉得小伙子该不该报警?
我认为,小伙子没有必要报警,不该报警。为什么?
第一,那个女孩子只是亲了一下他的脸颊,又没有传染病,不会给他带来任何安全风险,不存在任何健康隐患。
所以,他没有必要报警。
第二,女孩子因为他的帅气而心生羡慕,不,是艳羡,所以鼓起勇气亲了他。这个举动虽然粗鲁,失礼,但是没有恶意,也没有持续地骚扰他。
所以,他不该报警。
以上便是我对“陌生女子强吻小伙子”事件的基本看法和态度。或者说,我的观点是:男人性骚扰女子,不行;女子性骚扰男人,可以。
我希望小伙子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撤销行政处罚立案。如此,于己无害,自己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于人有益,女孩子保住了面子。得饶人处且饶人,功莫大焉,善莫大焉。
朋友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