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方法部分的知识点在教师招聘考试中多以选择题的形式来进行考查,偶尔会涉及到主观题的考查,但其重点考查的还是对题干所用的教学方法的判断和区分,只不过主观题会涉及到定义的解释以及使用方法的再现,所以在教师招聘考试的备考过程中,这部分的知识需要能够理解并且记忆部分常考的教学方法的定义以及运用的基本要求。下边来讲解两个常考且易混淆的教学方法。
一、演示法
定义:通过展示实物、直观教具,进行示范性的实验或采取现代化视听手段等指导学生获得知识或巩固知识的方法。这里需要明确演示的主体基本上都是教师,其目的是为了让学生获得直观的感知,从而获得知识或巩固知识,参与演示的人是个别人(老师或者学生),而不是所有人(学生)。比如在上化学课的时候,老师经常会带一堆瓶瓶罐罐来到教室,然后上课的时候会在讲台上演示不同的化学物质相遇时的化学反应,这就是很典型的演示法,强调的是学生通过观察某示范演示而获得直观感知。简单总结来说就是“师做生看”,即老师在演示,学生在观察。
运用的基本要求:
第一,做好演示前的准备。演示前要根据教学需要,作好教具准备。用以演示的对象要有能够突出显示所学材料的主要特征。
第二,要使学生明确演示的目的、要求与过程,主动、积极、自觉地投入观察与思考。
第三,通过演示,使所有学生都能清楚、准确地感知演示对象,并引导他们在感知过程中进行综合分析。
二、实验法
实验法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使用一定的仪器和设备,在一定条件下引起某些事物和现象产生变化,进行观察和分析,以获得知识和技能的方法。需要注意这里进行实验的主体是学生,并且可以理解为“学生们”,也即动手进行实验的不是某个学生,而是全体学生。例如在物理课或者化学课上,我们常常会去实验室做实验,很明显并不是某个学生操作让其他学生观看,而是所有学生都要参与实验并且观察简单总结来说就是“生做师看”,即同学们做实验,老师从旁指导。同学们也可通过“运用的基本要求”最后一项看出来,实验法是要求“所有学生都亲自操作”,这也是演示法和实验法最大的区别,即操作的主体不同且参与人数也不同,前者是老师,后者是学生,前者参与人数少,后者参与人数多,而具体的操作地点是教室、实验室还是某个室外,并不影响对教学方法结果的判断。
运用的基本要求:
第一,明确目的,精选内容,制定详细的实验计划,提出具体的操作步骤和实验要求。
第二,做好实验的组织和指导。重视语言指导,重视教师示范的作用。教师可以在实验前示范,也可以在学生实验后总结性示范。
第三,做好实验小结。要求学生独立操作,要求所有学生都亲自操作;及时检查结果,要求学生按照规定写出实验报告。
【考题再现】
【单选题】物理课上,王老师请小敏上台做热胀冷缩的实验,并要求其他同学仔细观察并描述自己看到的现象,王老师使用的是( )。
A.实验法 B.讲授法 C演示法 D.情景教学法
【答案】C。点击扩展链接,详细查看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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