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甘肃)官网公示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号【沪市监黄处﹝2023﹞012022000770号】行政处罚信息,上海维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被罚3万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1月,上海维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在美团平台开设店铺“维九医疗美容门诊部”。2022年2月,上海维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店铺上架销售医疗美容项目“【眼部整形两项】切开双眼皮 开内眼角|单眼皮内双”、“【乔雅登极致0.8ml】隆鼻|丰太阳穴|丰苹果肌|长效塑性”等整形项目,其详情页面的图文介绍中标注了“宛若天生、恢复期短”、“伤害小、恢复期短”、“维持时间长”等内容。2021年5月,在新氧平台开设店铺“上海维九医疗美容门诊部”。
2022年6月起,该公司在该平台发布“直线疤痕改形”、“三眼皮改双眼皮”、“玻尿酸丰唇”等宣传视频,视频中包含了多位患者治疗前后的对比照片。于2021年12月与城阳区佰佑朋企业管理咨询中心签订《维九运营服务合作协议》,由上海维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图片、文字说明等广告内容,并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合法性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由城阳区佰佑朋友企业管理咨询中心进行设计制作,并按要求进行上架及更新。上海维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向城阳区佰佑朋友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支付的上述广告费用为人民币5000元。
以上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对其罚款3.000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2月9日。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维九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0月12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戴兰芳,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营养健康咨询服务,营利性医疗机构,化妆品及卫生用品零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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