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与律师资格考试(事关律师职称考试)

首页常识更新时间:2023-09-08 00:42:59

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司法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司法厅、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的通知》(皖司发〔2002〕38号)精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20号)等有关部署要求,现就2023年度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全省公共法律服务系列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为中级(三级律师)初级(四级律师)两个级别,每个级别设《基础理论知识》和《律师工作实务》两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为非滚动管理,应试人员须一次性通过2个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二)考试管理模式及合格标准

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恪守律师职业道德,遵守律师执业纪律,有良好的敬业精神,专心致志于律师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4.参加律师专业继续教育。已获得四级律师职称人员,需取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规定的2022年度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公需课30学时);未取得职称人员,参照省律师协会关于律师年度审核有关专业课及公需课学时要求。

(二)初级(四级律师)报考条件

参加四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应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1年(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下同);

2.法律专科毕业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3年。

(三)中级(三级律师)报考条件

参加三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法学博士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2.获法学硕士学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1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2年;

4.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四级律师职务满3年;

5.法律专科毕业后,担任四级律师职务满4年;

6.取得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律师工作满1年。

三、报考流

(一)填写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8月11日9:00至8月18日16:00期间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按照网站规定的流程上传本人照片、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须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通过审核工具生成的报名照片上传后被自动识别为合格,考试机构将不再对照片进行人工审核。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等,上传成功后不可更改,请报考人员慎重选用。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人员原则上要在现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请准确选择报名点。

在信息填报阶段,报考人员可自行任意修改报名信息。信息填报阶段结束后,所有信息将不再进行更改,请报考人员认真核查,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考时要严格按照流程提示进行操作,并注意查看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各市人事考试网站通知。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551-63457905,资格核查问题可咨询各市司法局。各市要及时公布本市资审安排和咨询电话,密切关注报名情况,抽查报考人员照片,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资格审核

全省实行考前现场资格审核,现场审核材料包括:

1.从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张,并签字确认;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表上的证件类型一致);

3.本人继续教育证书;

4.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本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律师工作年限证明;

7.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四级律师职务满3年,或法律专科毕业后担任四级律师职务满4年,报考三级律师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担任四级律师职务年限证明;

8.取得其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报考三级律师的还须提供本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

上述证件、证书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各市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工作由各地市司法局负责。请报考人员于8月18日9:00至8月25日17:00期间,携带证件材料前往各市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各市司法局要采取措施,严格审核报名材料,并在报考人员报名表上加盖公章,凡在报名审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应当即取消其报考资格。请各市司法局于8月29日17:30前将审核结果反馈至省司法厅人事警务处,联系电话:0551-65982258。

(三)网上缴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号)文件规定,2023年度全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用由省司法厅统一收取,中级按每科80元的标准收取,初级按每科50元标准收取。

请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人员于8月30日9:00至9月1日16:00前登录安徽法律服务网(http://ah.12348.gov.cn/),按缴费流程,通过易宝支付平台支付考试费用。如对费用支付问题有疑问,请咨询易宝支付平台24小时客服热线:95070。报考人员缴费成功以省司法厅收到所缴费用为准。未按规定的流程和时限办理报名手续或未支付考试费用的,视为自行放弃报名。

四、考点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本次考试考点应选用标准化考场,各考区要将考试监控视频资料按要求期限保存。省司法厅会同省人事考试院对全省报名信息进行汇总,根据报名情况安排考点、编排考场和准考证号码。应试人员于9月19日16:00后登录安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应试人员可以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也可以在电子社保卡(皖事通、支付宝、微信、云闪付、各社保卡合作银行APP等均可申领)的“全国服务—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成绩查询”模块中查询成绩。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应试人员对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请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0天内,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成绩复查”按钮填写相关信息申请成绩复查,逾期不再受理。省司法厅汇总已受理的成绩复查申请后协调负责评卷组织工作的单位,15天内对提出复查申请的考试成绩进行复核,成绩复查只限于答卷卷面分数合计和登录是否有误。届时申请人可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页面点击“复查结果”按钮填写相关信息查询结果,复查后的成绩为最终成绩。

六、注意事项

(一)答题方式

《基础理论知识》和《律师工作实务》科目均为主、客观混合试卷,全部采取闭卷方式作答。应试人员作答前,务必认真阅读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答题卡首页“作答须知”。应试人员须使用黑色墨水笔在相应位置或区域认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使用正规2B铅笔按规范填涂样式填涂对应信息点并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客观题应使用正规2B铅笔按规范填涂样式按题号填涂答案选项对应的信息点;主观题应使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对应的题号区域边框内作答,超出的作答无效。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和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使用的证件一致)进入考场,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二)广德市、宿松县考务安排

广德市和宿松县的考试考务工作分别由宣城市和安庆市统一安排,请有关单位做好工作衔接和安排。

(三)其他事项

全省律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安徽省人事考试考点考场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3〕5号)等有关规定;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考试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按属地最新要求办理。

安徽省司法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8月9日

来源:厅人事警务处

编辑:阳阳

校对:方航

审核:徐春节

安徽省司法厅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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