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割双眼皮整形(老板涉非法行医)

首页常识更新时间:2023-09-09 14:06:53

文|盐乐

编辑|知法明律晓理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代医学的不断进步,通过整容让自己变得更漂亮也成为了一些爱美人士的选择。

然而,在苏州,两名女子在一家医美诊所经过整形手术之后,

整容却变成了毁容,有的人甚至还导致了9级伤残。

美梦变噩梦,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案情回顾·】——»

一、两名女子整形术后致伤残

现在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爱美的人想通过整形让自己变得更漂亮,苏州的王女士也不例外。

2020年6月27日,王女士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了当地的一家整形诊所,该诊所的负责人为孟某。

这家诊所是王女士的朋友极力推荐的,说这里很正规,也是一家很有资质的整形医院。

由于信任朋友,王女士就在这家诊所预约了手术。

在27日当天,王女士就在这家孟某经营的医美诊所进行了双眼皮手术。

手术及其他费用一共花费了1.2万元。

本以为做完手术后就能从此变美,但王女士万万没想到,这场手术却是噩梦的开始。

在做完手术后的当天,王女士就发现自己的眼睛异常红肿。

在此后的几天,王女士的眼睛还是无法消肿,除红肿的问题外,越来越多的问题也慢慢浮现。

在术后第三天,王女士发现她的眼睑有外翻的情况。

等到七天拆线时王女士发现眼睛已经不能见光,而且还有流泪、左眼球暴露等状况。

于是王女士多次去到诊所,找到了诊所的负责人孟某。

但孟某却找着各种理由推脱,不正面回应王女士的诉求。

在王女士的多次询问之下,孟某为了搪塞过去,给王女士出具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后来,王女士发现孟某所提供的许可证居然是假的。

不仅如此,孟某本人是为高中毕业,而且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完全不具备进行整形手术的资格。

可是等王女士真正发现真相的时候,一切都晚了。

因为手术的需求,她切断了两侧的泪腺,因此留下了眼睛不能见强光、见风流泪等问题。

而且手术后她的眼睛视力也出现了问题,无论经过多次修复,再也回不到以前的视力水平了。

为了有足够的证据,王女士进行了双眼的司法鉴定。

据《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王女士双眼有着多处损害。

而且这些损害结果与医美手术存在直接因果关系,且损害后果达到了9级伤残。

无独有偶,出现了同样情况的还有郑女士。

与王女士的情况一样,郑女士也被朋友介绍,了解到了孟某经营的这家医美诊所。

也是出于对朋友的信任,郑女士决定在这家诊所预约整形手术。

2019年4月24日,郑女士在孟某的诊所进行了眼鼻综合整形的手术。

本来只想做眼部整形的郑女士,由于看到当时的优惠力度大,就连鼻子也做了。

这次手术一共花费了1.5万元。

但第一次手术做完后,郑女士的术后效果非常不理想。

于是三天后,她又进行了二次手术。

本来为二次手术后,她总算可以变美了。

但术后郑女士也出现了各种状况。

在手术后,郑女士的眼睛出现了闭合不全的情况,而且角膜上皮毛糙,做的鼻子也是歪的。

经鉴定后,郑女士的情况也被鉴定为9级伤残,与孟某的非法行医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经过了两次的整形手术,郑女士不但没让自己变得更美,反正让自己变得更糟了。

这几年为了修复当时手术后留下的毛病,郑女士花费了三四万元。

但直到现在,她的眼睛还是见风流泪且不能见到强光,即便长期用药,还是会有失明的风险。

二、存在多名受害者

类似的情况不仅仅发生在王女士和郑女士的身上,孟某的医美诊所还有多名受害者。

孟某的诊所不仅进行脸部整形,还做抽脂手术。

在她所做的抽脂手术中,其中一位年轻的女士做完手术后无法下地行走。

孟某还让她在诊所内进行康复治疗,在康复治疗中,她发现出现这类情况的人还不少。

出现医疗事故后,这些患者大部分都未得到赔偿。

每次去找孟某,都会收到威胁,后来就变成拉黑。

在与孟某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到,当面对患者受到的损害,她回复称患者倒霉,风险应该平分。

三、与医托合作,资质不合格

这家诊所为何会有这么多的客源,这些人都从何而来呢?

在孟某接受询问的笔录中可以知道,她所经营的诊所一般都是由医托进行揽客。

然后把顾客介绍到诊所中,医托就可以获得提成。

比如一单1.2万元的整形手术费用,介绍人就可以获得4000元。

在提成如此高的情况下,孟某怎么保持她的利益呢?

经过相关部门调查得知,孟某所使用的一些药品是假药。

而且诊所内挂名的医生都不再与孟某合作了,所有的手术都是她一人操刀。

除此之外,孟某诊所内的卫生标准也另人堪忧。

孟某诊所内可以做手术的地方,居然就是一个普通的房间。

而且孟某一边手术还一边对其他人进行培训,培训者甚至没有佩戴口罩,手术环境没有达到无菌要求,很容易引起术后感染的问题。

可见孟某对于医疗常识都缺乏,更别提替人进行手术了。

四、多家诊所被罚后“换头”开业,被指有人“撑腰”

根据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孟某的公司注册成立于2020年6月,股东为孟某,法定代表人为孟某母亲。

在此之前孟某就开设过多家医疗整形机构,都因出现医疗事故而被注销。

根据知情人透露,每次一出事故,孟某都注册一家新的公司重现开业。

改头换脸之后,每次都能正常经营。

为什么每次出事孟某都能重头再来,继续从事整形行业呢?

有知情人透露,孟某与当地卫生监管部门某工作人员有一定的合作关系。

每次出现医疗纠纷和事故的时候,这个工作人员都会为孟某解决,并瞒着上级不上报。

这导致消费者每次寻求帮助都没有结果。

在王女士与孟某的庭审中,还可以看到孟某和某工作人员一同出席。

当王女士提出某工作人员是无关人员后,他才被法院安排到旁听席上去旁听。

在庭审过程中,那位工作人员也全程在旁听席上,寸步不离。

五、正式介入调查,老板被刑事立案

此事发生后,苏州市多个监管部门对孟某经营的医疗机构进行了监督检查11次。

其中发现了多项违法行为,已经被停业整改处理了。

目前孟某所经营的诊所因销售假药等多项违法行为已经被立案调查。

孟某因无资质非法行医也被刑事立案,那名当地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也正在接受调查了。

2022年,王女士把孟某告上法庭。

法庭经过调查取证后,判决孟某等两名被告赔偿王女士残疾赔偿金、误工费362639.2元,返还手术费12000元。

王女士表示她一定要追究孟某的刑事责任,至于赔偿多少,王女士也不是很在意了。

多名受害者的经历终于得到了主管部门的重视,孟某也为自己的过错收到了法律的制裁。

但是对于像王女士、郑女士这样的受害者而言,孟某对她们造成的伤害已成事实。

而且,这种伤害都是不可逆的,她们后面的人生也注定要为了这次的整形买单。

«——【·以案释法·】——»

一、医疗整形机构没有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以执业吗?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本案中,孟某开设的医疗整形机构并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正式执业,甚至擅自为患者进行手术。

在患者要求查看许可证时,提供假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给患者,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因此在本案件中,孟某的医疗整形机构已被停业整改。

二、孟某是否可以在没有医疗资质的情况下为患者进行整形手术?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本案中,孟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的情况下非法行医,为多位患者进行医美整形手术。

还在多次整形手术中发生医疗事故,严重损坏了患者的身体健康。

因此孟某违反了《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结语·】——»

追求美丽是每个人的权利。

但当我们真正要走进整形医院时,应该更加理性地思考一下其中的风险与后果。

在做治疗之前,应当仔细核实医美机构是否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其次,应当明确实施治疗或者手术的工作人员是否具有《医师执业证书》。

在医美机构遍地开花的情况下,鱼龙混杂,真假难辨。

这个时候就需要我们对此进行仔细辨别,这也是对自己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以免让一次变美之旅,变成一场噩梦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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