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红星新闻4月21日报道:父母离婚后女童小乙(化名)由父亲抚养。案发期间父亲以她不听管教,尿床为由,经常打骂她,还让她脱衣服长时间罚站、冻饿,致使她体表有多处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
此外父亲强迫她用高温热水浸泡双脚,烫伤后又不及时送医治疗,致使她严重感染经鉴定为重伤二级。
最终女孩父亲被抓,因犯虐待罪、故意伤害罪小乙的父亲数罪并罚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撤销监护权。
你还是人不?把一个小娃娃放狼窝里,狼都能把孩子带大了。你却不能好好带你亲生女儿,你连畜牲都不如。
有网友说:女儿还是妈妈带的好。
我认为没有不会带孩子的父母,只有不配做父母的人。离婚是大人的事情,孩子本身就受到了伤害,孩子跟了你,你还虐待她,怎么着?孩子不是你亲生的吗?判5年真的轻了,就应该判50年,等你老了再放出来,让你连生活的能力都没有,饿死你得了。
法院在判离婚案子的时候,孩子判给谁?法院不能总看经济问题,也得看看人品怎么样吧?有钱不一定有人品。离婚受伤的总是孩子。
再次也祝愿所有孩子都有一个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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