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和你在晨曦中喝喝早茶,吞下一碗滚烫的粥,烈日下沿树荫捧一杯冷饮。晚上约上三俩好友,吹空调吃着火锅唱着歌,回家前再逛逛夜市,买上几串大鱿鱼,再啃一只冰激凌。家门口买盒水果,几听啤酒当宵夜。什么,食物和你谁重要? 别傻了笨蛋,是你啦。
其实我喜欢会撒娇的男生,不会抽烟喝酒乱勾搭的男生,会画画的男生,篮球打的厉害的男生,还有会做饭的男生,可是如果是你的话,什么都不会也可以。
我也曾经为了看你一眼绕遍整个校园。
你给我的感觉就好像是,熬好几天夜终于做完所有事,知道第二天不用早起,把房间收拾得干干净净,换上新睡衣,洗了个澡,外面下着大雨,开着小灯,看会儿书,然后放心把头挨上松松软软的枕头的,那一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