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存过你的照片,你喜欢的歌我也有去听,你看过的电影我也偷偷看过,你感兴趣的东西我也尝试感兴趣,其实,我远比表面更喜欢你。
十六岁的时候我跟你一样追赶流行,但六十岁我开始热爱俗气的一切,你觉得是我老了吗?不,我只是一如既往的热爱十六岁时喜欢上的东西。
太年轻的感情就像七八岁的英雄梦一样,不可一世又不堪一击。
终于明白你为啥不招人喜欢了,不够虚伪,嘴不甜,不会睁着眼说瞎话,慢慢的发现,有一颗好心,不如有一张好嘴,因为好心永远比不过好嘴,现在的社会,现在的人,都喜欢虚的假的,不喜欢真的,会做的不如会说的,会说的不如会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