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日子都普通,除了见你的那一天。天空是粉色,喝白水有甜味,阳光软软地盖在身上,连风路过的时候好像都打着好看的卷儿 。
说来也奇怪,有些人相识十天就能谈恋爱,相识七十天就能结婚,有些人认识了好几年都不敢表白,有些人相爱了好多年却都没能在一起,有些人在一起了好多年却没能走到最后,人生就是这么奇妙,遇到错的人做什么好像都是错的,遇到对的人怎样都是对的。
我喜欢的,是一个正常人灵魂里躲着的神经病,是一个智者脑子中存在的白痴,是一朵玫瑰脚下的泥土,是月亮上的斑驳和桂树,是撕裂自己却忍不住的热爱生活,是被我看见的那部分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