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一本书。或者一个人。都是如此,喜欢过就很好。因为喜欢其实并不容易。它是这样挑剔。很直接深刻,也很无根底。并且在遇见的第一个五分钟里,预感就已决定一切。有刹那的电光照耀存在。那么此后即使错过或失落,也是应该。
如果有人愿意在你一个人的时候,与你分享你的快乐或者不幸的遭遇,那么即便现在你是一个人,即便你们相隔万里,你也能感觉到你们像在面对面地促膝谈心。
每一个频繁换说说的人,心里都住着一个特别想打动的人。
当单人忽略你时,不要伤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谁都不可能一直陪你。最尴尬的莫过于高估自己在别人心里的位置,其实你明明知道,最卑贱不过感情,最凉不过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