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名字是我写过最漂亮的字。
过往化在风里,映在星星的眼睛里。清风我敬你一杯酒,将每一寸温柔藏在床头涣散柔软的灯光里,融化在空气里,陪我进梦里。
其实我喜欢会撒娇的男生,不会抽烟喝酒乱勾搭的男生,会画画的男生,篮球打的厉害的男生,还有会做饭的男生,可是如果是你的话,什么都不会也可以。
想和你在晨曦中喝喝早茶,吞下一碗滚烫的粥,烈日下沿树荫捧一杯冷饮。晚上约上三俩好友,吹空调吃着火锅唱着歌,回家前再逛逛夜市,买上几串大鱿鱼,再啃一只冰激凌。家门口买盒水果,几听啤酒当宵夜。什么,食物和你谁重要? 别傻了笨蛋,是你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