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来浑身是光。有那么一瞬间,突然就黯淡了,成为宇宙里一颗尘埃。我努力回想起他全身是光的样子,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后来发现,那是第一次见到他时,我眼里的光。
我曾经真的真的很喜欢你,不想让你成为我生命中的过客。喜欢到会吃醋,喜欢到会鼓起勇气表白,喜欢到做了很多自私的自己不会做的事,喜欢到时时刻刻顾虑你的感受,喜欢到想要向你分享我的一切:爱好,三观,可笑却很重要的理想。可是,现在你没必要知道这些。因为那对你来说不重要。我们只是碰巧在一个任务点相遇了。任务结束,我们会奔向下一个任务点,只是不再是同一个了而已。
并不是突然不喜欢,而是把对你的喜欢和难过揉碎在深夜里慢慢去熬。熬过日日夜夜,成日不得安眠。所以最后我一点都不喜欢你了,也并不为此而难过。
时光好像会偷走人的好奇心,我突然就再也没有耐性去细细琢磨你的心思了,总觉得你不愿意对我轻轻柔柔地敞开心扉,我自然也没有必要对你卑躬屈膝地着迷,你所谓的神秘,已经成为了我所介意和不悦的污点,所以很抱歉,你恐怕再也无法驻留在我的世界里闪闪发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