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人员分工及职责

首页知识区更新时间:2024-02-07 02:54:54
派出所人员分工及职责

依地区、社会情况、人口多少等诸因素的不同可分别设立城市派

出所、农村派出所、水上派出所、铁路派出所、工矿派出所、治安派

出所等。 派出所设所长、 副所长、 内勤民警、 户籍民警、 治安民警等。

具体职能和分工如下:

一、工作职能

1 、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

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

卫工作;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5、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

手段和跨县、 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 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6、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

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7、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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