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是不是一定要手写签名

首页知识区更新时间:2024-02-23 01:01:21
委托书是不是一定要手写签名

可以的,虽然各地法院的操作不同,但是总的来讲肯定遵守法律规定,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规定有可以被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主要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名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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