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1年爆发英荷之战,原住民之间的内战和欧洲殖民者带来的疾病使得勒纳佩人的数量在1660年至1670年间大幅减少。1664年,英国舰队开到这里,荷兰人自知无力与之抗争,新尼德兰总督彼得·斯特伊维桑特投降,将新阿姆斯特丹拱手相让。英国国王查理二世将这片地方交给他的弟弟管辖,于是,国王的弟弟便将自己的领地从英国的约克郡迁到新阿姆斯特丹,并将地名改为“纽约”,即“新约克”。以与荷兰交换印度尼西亚的伦岛。
英国取得“新阿姆斯特丹”的领土成为英国的殖民地,命名为“纽约”(New York)以此纪念英国的Yor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