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租客
总是不按时交房租
还总是欠缴水电费
想和这个租客解除租赁合同关系
但他就是不走
我该怎么办
本期嘉宾
宋玲娣 律师
上海嘉富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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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玲娣律师表示,房屋租赁合同是比较常见的合同,《民法典》第十四章对“租赁合同”进行了详细规定。
第721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722 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按照法条的规定,双方对于房租支付的期限约定,是否确实存在不按时(即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况,若确实存在该违约情况,出租人可以请求租客及时支付,若承租人仍旧逾期支付,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对于租客迟迟不愿意搬离的情况,房东可以考虑去法院起诉。
当然,实际中,均需要相关的证据予以证明,同时法院对于迟延支付租金的原因也会进行审查,若是租客故意为之,则可能会被支持。但若是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而租客对于履约有诚意且有能力支付,则法院很可能会认为您无权解除合同。
租客不愿意搬离,房东可以断水、断电甚至换门锁吗?
宋律师表示,若双方租赁合同中有相关约定,在告知搬离无果的情况下,房东可以断水断电,但一般情况下不建议这么操作。
同时,宋律师强调,擅自更换门锁是不可取的。根据双方的租赁合同,房子租给租客使用,那么房屋的使用权就是租客的,如果房东擅自更换门锁,涉及到屋内的财产安全。还是建议房东可以寻求居委的调解或者相关法律途径使其搬离,依法维权,以免得不偿失。
律师建议
节目中,宋玲娣律师建议遇到类似的情况,双方可以以谨慎的态度进行沟通,核实了解延期支付租金的实际原因,也可寻求所在居委的调解帮助,经为稳妥考虑后,再进行判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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