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省卫健委通报:2月9日0-24时,全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29例,新增出院病例28例。
截至2月9日24时,浙江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092例(杭州市核减12例),现有重症病例80例(其中危重24例),累计出院201例。
有杭州市民注意到,这次的通报中提到“杭州市核减12例”,不禁有疑问,这核减的12例患者属于什么情况?为什么会核减?
在刚刚举行的杭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五次新闻发布会上,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对此进行了官方解释——
根据国家最新病例归属地统计口径,非我市感染,在我市也无居住地的确诊病例,按其常住地归口统计。
杭州市核减确诊病例数12例,其中上城区核减2例、西湖区核减1例、萧山区(机场检疫)核减9例,按病例现住址订正回原籍。
说明这12例核减的病例情况属于“非我市感染,在我市也无居住地的确诊病例,”实际上,对于萧山区(机场检疫)核减的9例,各家媒体已经多次报道,即此前降落在杭州萧山国际机场的3个航班被隔离留观人员中发现的病例。
除了“归属地统计口径”原因,在其他省份的核减病例中还有另外一种情况,此前山西省也有平遥的一例病例被核减。
对此山西省卫健委相关负责人给出的官方解释是:“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将没有临床症状但是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人员归类为‘无症状感染者’,不属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因此将平遥这一例无症状感染者核减。”
每日商报记者 汪琦
值班编辑:章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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