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古代年龄段的称呼(古代女子年龄称谓)

首页常识更新时间:2023-01-10 13:26:45


未满周岁:襁褓之年;


2-3岁:孩提时代;

3-7岁:垂髫,古时儿童不束发,头发垂下,称为“垂髫”;

8-14岁:总角,古时孩童将头发分为左右两半,在头顶各扎成髻,形如羊角,故称“总角”;


12岁:金钗之年,古时女子到12岁,便可戴钗、梳妆,预示告别童年,青春来到,称为“金钗之年”;

13-14岁:豆蔻年华,此时的女子像初夏未及盛夏正在开花的豆蔻,故称“豆蔻年华”;

15岁:及笄之年,古时女子至15岁,即行成年礼,结发上笄,加笄后可谈婚论嫁,又称“待嫁之年”;



16岁:碧玉年华;

20岁:桃李年华;正是青春飞扬之时。

24岁:花信年华;花信,开花时期。

至出嫁:摽梅之年,梅子成熟后落下来,比喻女子已出嫁的年龄;


30岁:半老徐娘,古时女子年至三十,已经走完人生的一半,但中年尚有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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