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了社保,女到50了,企业不给交了,不足15年,如何办理退休呢?
最近有粉丝问,自己在企业工作,马上50周岁了,缴费才13年,无法办理退休,不知道如何办理,心里很着急。
本人结合河北省的规定给大家解释:
一、国家规定:女工人(生产岗位)退休年龄是50周岁
根据粉丝描述的的情况,属于女工人或者生产岗位,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78〕104号)的规定“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
因此女工人(生产岗位)的退休年龄是50周岁。
二、女工人(生产岗位)50周岁了,企业不给交社保,合理吗?合理
这位女粉丝马上到50周岁了,达到退休年龄了,单位不给交社保了 ,合理吗?
跟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既然50周岁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了,劳动合同终止了,和单位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没有了劳动关系,因此单位可以不给交社保了。
50周岁了,单位不给交社保是合情合理的,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50周岁了,不足15年。无法办理退休,该如何处理呢?
1、单位继续给交:
到50岁了,不足15年,单位对你工作满意,还想继续雇佣你,那么恭喜你了,可以继续在单位缴费,
根据根据冀政函〔2014〕88号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相关问题的意见规定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不足15年,继续缴费地为我省的,符合在企业继续就业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到50岁了,单位认可你,在单位继续上班的话,就可以以单位形式继续缴费,缴满15年,办理退休。这是非常理想的,这需要自己平时工作努力,得到单位认可。
2、单位不给交了:
也就是50岁了,单位不给交了,那就得记得继续以灵活身份继续缴费
根据冀政函〔2014〕88号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相关问题的意见规定
“《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选择按照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延长缴费的,延长并连续缴费满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按照延长缴费满5年缴费时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开始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选择按照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继续缴费的,直至缴费满15年,办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也就是说50岁了,单位不给交了,自己就得选择灵活就业缴费,缴满15年,55岁办理退休,如果还不满15年,需要继续缴费,如果连续缴费5年,到60岁了还不满15年的,如果你是社保法实施前(2011年7月1日)前参保的,可以一次性补足到15年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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