嬴政二十六年(221年),随着齐国灭亡,秦国一统华夏,帝国初立千头万绪,于是嬴政召开数次大会共商国是,除了确立“皇帝”、“朕”、车同轨、度同制、书同文等之外,更在分封制与郡县制之间做了选择。
我们都知道,秦始皇否定丞相王绾(wǎn)分封建议,采纳李斯的全国推行郡县制。那么,秦始皇的选择对不对呢?以史书记载来看,这是秦始皇的一次重大错误,不信请看下文分析:
根据史记记载,丞相王绾等指出“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
王绾提出了三个问题:一是“诸侯初破”,六国尚有复国之心,秦国根基不稳;二是燕、齐、荆远离咸阳,存在统治困难;三是偏远之地不分封,如何有效统治?基于此,王绾认为可在偏远之地分封诸子。
史书上对王绾记载极少,但其实他被严重低估了,我们熟知的统一六国、书同文、车同轨、度同制等推进时,王绾与隗状是左右丞相,而李斯只是廷尉。因此,为相至少十余年的王绾,不可能不懂察言观色,不可能没有横溢的才华,不可能不懂秦始皇的心思,所以既然他与隗状都认为需要分封,且“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时,必然有其道理。
但随即李斯反对,以周朝分封为例,指出分封导致春秋战国混战,因此全国推行郡县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
赞成分封者众多,赞成郡县者极少,按理来说秦始皇应该慎重一些,但秦始皇却没有“再议”或“采纳多数人的意见”,而是立即赞同李斯的意见,即采纳在全国推行郡县制。
然而,接下来的两件事,可以说明秦始皇采纳李斯建议存在失误。
首先,扶苏与胡亥的两句话
嬴政三十五年,发生了焚书坑儒,还将大批罪人发配边疆,公子扶苏上书劝谏说“天下初定,远方黔首未集”。此时,距离秦朝建立已有十年,但天下人心还很浮动。
胡亥元年,与赵高商量时又说“黔首未集附。”换言之,秦朝建立十几年后,天下百姓还是人心没有归附。
六国贵族不甘灭国,一直渴望复国,他们基本不太可能集附,但黔首却也一直没有集附,问题无疑就大了,因为背后折射的是治理问题,秦朝的地方统治出了大问题。
百姓不在乎六国,不在乎法律严苛,但在乎能否“得利”。如果秦朝建立之后,百姓日子不如从前或与从前相差无异,又如何真心归附秦朝?以当时的情况来看,与百姓有关系的核心问题无疑是田政。周勃以丧礼吹奏混饭,韩信饥一餐饱一餐,陈胜给人种田......说明他们都没有田产,或者田产被夺被兼并,与他们一样的人可能非常多,所以陈胜吴广起义才能一呼百应。
其次,秦朝严峻的吏治问题
秦始皇攻灭六国之后,随即面临的是统治问题,但无论是秦吏自身数量,还是稳定地方的需要等,秦朝都要使用六国之人,或者直接就是六国原先官吏。事实上,除了军政一把手之外,其他的大多数都是六国之人,后期甚至军政一把手都是六国之人,以沛县与会稽郡为例。
陈胜吴广起义之后,沛县县令找到萧何、曹参等人,密商起义之事,后来萧何建议县令邀请“逃亡的豪杰”——刘邦参加起义。
项梁、项羽躲在会稽郡,虽然一心反秦,但却与郡守殷通交好。陈胜吴广起义一个月后,殷通(下图,剧照)就与项梁商量说“全江西人都在造反,这是上天亡秦的征兆,做大事应该先发制人”,于是计划造反,以项梁和桓楚为将。当然,随后项羽进来一刀砍了殷通,随后项梁造反,取得了义军领导权。
以沛县县令、会稽郡守来看,他们对秦朝根本没有什么忠心可言。更严重的是,当时造反的地方官员数不胜数,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六国之人。换言之,秦朝吏治出现了严重问题,甚至都与反贼勾结在一起了。
通过上述两件事可见,秦朝对六国故地的统治存在问题,偏远之地近乎失控,其中原因很多,很难一言以蔽之,但客观现实是以秦始皇的威望与智慧(包括李斯等人的),在十几年中,都没能实现对地方的有效统治,甚至反而越来越失控。
也就是说,至少在一些偏远的六国故地,事实证明秦朝郡县制不符合当时实际情况,无法让秦朝有效统治,故而怎么努力都是失败的。
相反,如果秦始皇采纳王绾与隗状等的建议,在偏远之地分封诸子,那么秦朝对荆楚、燕国、齐国等的控制力度必然大不一样。一旦分封的诸子在当地形成有效统治,解决田政与吏治等问题,那么陈胜吴广、刘邦项羽等或许还会造反,但肯定无法裹挟大量百姓,也就注定几乎不会成功。
总而言之,在全国推行郡县制,符合历史的潮流,的确可以消除未来极有可能发生的内斗,但最好的未必最适合,全国推行郡县制就不符合秦始皇时的实际情况,因此王绾的建议是老成之见,李斯(上图,剧照)的建议或存拍马屁嫌疑,秦始皇在这一问题上的判断出现重大失误。
参考资料:《史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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