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去世应降半旗致哀(降半旗知识知多少)

首页常识更新时间:2023-04-21 04:42:59

在开始介绍知识之前,请允许我怀着沉重的心情和各位一起缅怀一位伟人。

江泽民同志于2022年11月30日12时13分在上海逝世,享年96岁。12月6日上午10时,江泽民同志追悼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

在网上看到有网友对他评价:“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不进让人潸然泪下!他是我党我军我国各族人民公认的享有崇高威望的卓越领导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久经考验的共产主义战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杰出领导者,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的核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创立者。

而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一共进行了53次降半旗其中31次为国家领导人下半旗,如毛主席、周总理、朱总司令等人的逝世,国家均下半旗致哀;有17次为国际政治人物的逝世下半旗,如斯大林、胡志明、金将军、铁托等;4次为重大(自然)灾害降半旗,分别是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舟曲泥石流、抗击新冠;还有一次就是为1999年南联盟大使馆三位牺牲的烈士。

那么降半旗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第十四条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依照本条第一款(三)、(四)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下半旗,由国务院决定。依照本条规定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家成立的治丧机构或者国务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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