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辅导托管班怎么报名(【告家长书】暑假爱心托管班开始招募啦)

首页常识更新时间:2023-07-08 01:49:43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动工会组织做实做细三孩生育政策下职工关爱服务工作,满足职工需求、解决职工子女“看护难”问题,红河州总工会将于2023年7月17日至8月18日在蒙自市区内举办2023年暑假“会暖春芽”红河工会爱心托管班,现面向社会征集符合办班条件的办班机构,并通过比选方式确定一家最适合的办班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围绕党政所需、职工所盼、工会所能,进一步加强源头参与,因地制宜开展符合职工实际需求的托管服务,切实帮助职工家庭解决“看护难”问题,促进职工子女健康成长、职工家庭和谐幸福,让职工充分感受到工会组织“娘家人”的温暖和关爱。

二、原则及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报名,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组织实地考察,会议研究,比选确定最终办班机构的方式进行。

三、申报条件及后续工作

2023年暑假“会暖春芽”红河工会爱心托管班采取红河州总工会和符合办班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联合办班的方式进行,其主要功能是为红河州辖区内4—12岁的职工子女提供托管照看服务。办班机构申报条件如下:

(一)托管内容。托管服务应以看护为主,根据职工需求,结合托管子女年龄层次和身心发展规律,精心组织、科学设计,提供党史学习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思想品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集体游戏、文化体育、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等丰富多彩的托管课程,不得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等。

(二)办班资质。应具备符合办班条件的相应资质,取得《社会信用代码证》和蒙自市教育体育局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可开展幼儿教育、保育和儿童托管工作。

(三)场地安全。托管班应设置在与其服务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场所,具备能够为4—12岁孩子提供午休的床铺,有配套的卫生间、洗浴室等相应设施,并保证房屋、消防和监护安全。应远离污染区和危险源,不得设置在存在安全隐患的厂房、地下(半地下)室、仓库、违法或危险建筑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安装监控设备,具有安保设施,确保消防安全条件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四)餐饮安全。具备干净卫生的食堂环境和设施设备,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堂管理各项制度和规范的食堂日常管理流程,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杜绝食物中毒。

(五)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信息登记、接送登记、安全巡查、清洁维护、餐饮卫生、食品安全、应急处置等各项管理工作,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和看护,加强对托管工作人员和职工子女安全卫生意识教育,为托管对象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安全巡查,对疫情防控、用水用电、消防设施、教学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无死角。

(六)权责明确。

1. 应与红河州总工会签署《托管班办班合作协议》(含安全责任内容),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2. 应与托管对象监护人签订《安全协议》《托管协议》和《保险协议》等相关协议,明确托管期限、托管内容、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七)职工满意。硬件设施完善、管理细致规范、隐患防护到位,无安全事故和不良事件发生,切实完成相应工作且职工满意度高。

(八)规模达标。规模应在20人以上(含20人),托管时间不低于20天(不含节假日),出勤率在70%以上。

(九)责任落实。托管服务工作要按照“谁承办、谁负责”原则,坚持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始终把托管服务人员和职工子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明确并严格落实托管机构的安全管理职责和托管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托管服务人员安全培训及师德师风教育。红河州总工会将不定期对托管班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并对托管服务进行跟踪问效。

四、相关要求

(一)材料申报。请有意向参加2023年暑假“会暖春芽”红河工会爱心托管班办班申报的机构,于2023年6月25日上午11点前将以下电子版材料分类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受理),文件名为“xx单位开办托管班申报材料”:

1. 开办托管班条件简介(包括但不仅限于园所环境介绍、管理情况、办班优势、办班经验、获得荣誉等)、蒙自市教育体育局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扫描件、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从业人员健康证扫描件或相片、消防安全检查登记表扫描件、相关规章制度。

2. 办班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办班目的、意义。

(2)办班机构名称(具体地址)。

(3)托管对象。

(4)托管名额:具体可托管人数。

(5)办班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8月18日(周末不开班),按照10天(2023年7月17日至7月28日)、15天(2023年7月17日至8月4日)、20天(2023年7月17日至8月11日)、25天(2023年7月17日至8月18日)4个托管时段进行安排,由职工家长自由选择需托管时段。

(6)收费标准:按照不同的托管时段细化收费标准,分为托管10天、15天、20天、25天的不同收费标准。

(7)托管课程安排:按照幼儿和小学生两个类别设置课程,提供每周活动计划表(细化到各时间节点)。

(8)有关事项:相关注意事项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联系方式

上报邮箱:hhzzghngw01@163.com

咨询电话:林老师 1509417090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红河州总工会所有。

来源:红河州总工会

编辑:唐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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