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课堂
(二)
来啦~
生活垃圾该怎么分?
Q2
生活垃圾该怎么分?
☛明确了我们所讨论的生活垃圾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就需要对这些生活垃圾作分类了。本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是什么呢?
☛《条例》中是这样规定的:
(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大家可以记一下关键词,适宜回收的、可循环利用的。
可回收物投放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保持干净平整避免污染。
(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有害垃圾指的是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
有害垃圾在投放时要注意轻投轻放,废药品要连带包装一起扔,油漆桶里的油漆气味容易挥发,所以要密闭投放。
(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湿垃圾的关键字也很好记,就是易腐。
投放的时候要注意流质的汤水直接倒到下水道,不要扔到垃圾里面;还有要去除外包装投放。
(四)干垃圾,即其它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废弃物。
如果以上三类都不是,那剩下的就只能去干垃圾了。
这样的四分类标准,大家如果觉得太复杂,这里有一个简易版的口诀可以供大家方便记忆。
可回收物记材质:玻,金,塑,纸,衣;
有害垃圾记口诀:药(要)油(有)电灯;
湿垃圾记原则:易腐烂,易粉碎;
其余都是干垃圾!
垃圾分类的标准也不是凭空而来,它依据一个基本原则,也就是“末端处置决定前端分类”。所以条例中还有这样一句话:
生活垃圾的具体分类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予以调整。
这就明确了上海市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处置利用需要等对分类标准予以细化调整,为今后进一步完善预留了空间。可以想见,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末端处置利用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分类标准还可以根据实践的推进,分类投放和后续处置水平的提升,予以不断细化和完善。
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家庭产生的医疗废品,严格来说,他们属于医疗垃圾。然而生活中出现的这类医疗用品产生量小,不同于医院等医疗场所产生大量的医疗废弃物,比如创口贴、医用棉签、医用纱布、注射器等,尤其是注射器建议投放到医院,社区医院或者有设置医废回收的药店。实在无法进行上述投放,就有居民觉得应该统一扔到有害垃圾容器里,其实并不是,反而我们是建议扔到干垃圾容器里。
因为居住区产生的有害垃圾在进入未端处理之前,有预处理分拣环节涉及到人工分拣,从常情而论,这类使用过的东西与人体直接接触并不安全,且由于居住区有害垃圾产量小,所以清运频次远低于干垃圾的清运频次,此类物品在社区内驻存也有卫生隐患。所以我们建议投放到干垃圾容器里,日产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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