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遗嘱时一定要有见证人在场吗(教你如何科学订立一份遗嘱→)

首页常识更新时间:2023-03-27 15:11:56

日前,《2022中华遗嘱库白皮书》正式发布,对25万份遗嘱进行大数据分析,首次公布了未婚不婚人群遗嘱、涉虚拟财产遗嘱、中青年人群遗嘱等一批广受关注的遗嘱数据。(详见:未婚不婚者立遗嘱人数6年翻12倍 25万份遗嘱大数据分析揭秘)

随着社会观念的更新,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遗嘱等法律手段更好地管理个人财产,保护合法权益。但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订立,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在原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基础上,对遗嘱的形式、效力、代位继承人的范围、被继承人的宽恕权、无人继承遗产的用途等多方面确认了新规则。关于订立遗嘱,小编整理了以下7个Q&A,希望能为大家科学订立遗嘱提供帮助。

Q1. 打印遗嘱、录像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A1. 有。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形式: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但并未规定录像、打印等形式遗嘱。如今,民法典根据现实生活发展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录像和打印技术手段在人们生活中早已普及的事实状态,考虑到继承法实施年代久远等因素,对遗嘱的法定形式进行了扩充,对录像、打印遗嘱的订立形式和要求作出了具体规范,明确了法律效力,满足了人们的现实生活需求。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Q2. 录音录像遗嘱怎么录制才有效?

A2. 法官提示,在使用录音录像方式订立遗嘱时,为保证音像资料所呈现信息的完整性,应该使用一镜到底的方式进行录制。开始录制后不要暂停、不要被来电干扰、不要将一份遗嘱录制成几段,立遗嘱人和见证人的上半身、全身影像尤其是脸部清晰图像应在镜头中有体现。若录制过程中出现干扰或故障,为避免影响录音录像遗嘱的效力,最好重新从头开始录制。录音录像经过拼接、剪辑后,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立遗嘱人的表述也应清晰明确、不存歧义,不要出现含糊不清、自相矛盾或其所附的条件根本无法实现等情况,并可在视频中承诺“以上内容均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Q3. 立口头遗嘱有什么注意事项?

A3.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需要注意,口头遗嘱一般是当事人发生紧急情况下的不得已选择,例如发生了突然的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爆发战争、突患危及生命的疾病等情况,一旦紧急情况消失,当事人有能力订立其他形式的遗嘱,那么口头遗嘱就无效了。

Q4. 留有多份遗嘱的,哪份遗嘱的效力最高?

A4. 根据继承法,多份遗嘱,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同时兼顾时间,如果有两份公证遗嘱,那就看最后一份公证遗嘱。而民法典实施后,出于对被继承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尊重,改变了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有数份有效遗嘱存在,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Q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华遗嘱库共计收到458份遗嘱内容涉及虚拟财产,类型包括QQ、虚拟货币、支付宝、微信账号、网络游戏账号等。虚拟财产可以通过立遗嘱得到有效继承吗?

A5. 尽管年轻人在遗嘱中普遍关注虚拟财产,但想要顺利继承虚拟财产并不容易。

民法典对遗产范围的界定可视为虚拟财产可以被认定为遗产而继承的信号。但民法典仅明确了虚拟财产的民事客体地位和财产属性,并对其可继承性作出了原则性规定,暂未就虚拟财产的财产类型、内容分割、客体范围等继承问题作细化规定。不同类型的虚拟财产在内在运作方式和功能上呈现出不同的价值,导致司法实践中难以简单按物权、债权和知识产权等权利的继承方式进行处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Q6. 根据中华遗嘱库的最新数据,全国60岁以上人群中,99.8%的老人在定遗嘱时会选“防儿媳女婿”条款。立遗嘱时,所谓“防儿媳女婿”条款真的能确保财产单独留给自己的孩子吗?

A6. 所谓“防儿媳女婿条款”,是遗嘱库模板的选项之一,表示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通过在遗嘱中写明“继承人所继承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能起到排除儿媳或女婿对遗产共有的效果。

据中华遗嘱库相关人员表示,老人选择这个条款的出发点,主要是防风险并非防女婿儿媳。这个条款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有意义,并不代表老人防女婿儿媳或家庭关系不好。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Q7. 是不是只要不涉及违法,就可以享有无限的遗嘱自由?

A7. 不是。立遗嘱时,还需要注意“必留份”原则,即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预留份额,这也是一种对遗嘱自由的必要限制。如果遗嘱没有预留份额,则在处理时,应当先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份额的遗产,所剩部分按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以上有关订立遗嘱的知识点

你get了吗?

希望每一位公民

在有需要时

都可以科学地

订立一份有效的遗嘱

(综合自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检查日报、央广网等,编辑赵少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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