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对其遗属(其遗属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首页常识更新时间:2023-05-31 11:24:01

常言道,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身故,社保亦有政策给予其遗属相关保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丧葬补助金的标准为,参保人员死亡时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

三、一次抚恤金的标准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其中,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髙为24个月。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四、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五、参保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六,办理失业人员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申领需要什么材料?死亡失业人员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在失业人员死亡之日起3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与死亡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失业人员的死亡证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手续。具体材料根据各地人社部门规定要求提供。

,
展开阅读全文
推荐内容
热门内容
热门文章

© 2007-2022 http://www.anhuiqq.cn,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