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六大地理区域说的是这个吗?
答:
我国六大地理区域的说法并非统一说法,定义为通俗、常用、流行说法较为贴切。追溯来源,离不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六大行政区的影响。
结合当前我国行政区划,对我国六大地理区域包含的省级行政单位作以下通俗、常用、流行说明。
□东北地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东部。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中部。
□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台湾省。
□中南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
【华中地区: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华南地区: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原地区:河南省。)】
□西南地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重庆市、西藏自治区。
□西北地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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