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倡导“车让人 人让车”的文明交通新风尚,引导辖区群众守法文明出行,为创建文明城市助力,直属二大队持续加大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下面让我们来看看本期又有哪些违法车辆被抓拍!
直属二大队第一期斑马线不礼让行人违法大曝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停车让行的,将被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交警提醒:
(一)什么情况下车必须让人
那么,什么才算是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呢?以下几种情况,机动车必须礼让行人:
(1)车让人就是在有交通信号指示的斑马线路口,指示机动车的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绿灯左转、右转放行或黄闪灯,指示行人的信号灯也为绿灯放行时,机动车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主动停车礼让行人通行;
(2)在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的斑马线路口或路段,机动车遇到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主动停车让行;
(3)机动车行经渠化路口遇到斑马线出现黄闪灯时,应停车礼让行人优先通行。
(二)驾驶人出现以下行为将受到处罚
以下几种情形,可以认定为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驾驶人将受到处罚:
(1)行人已进入斑马线,机动车未停车避让;
(2)行人与机动车同时通行,可能引发冲突的,机动车未停车避让;
(3)机动车行驶的车道,与行人走的人行道相邻的,机动车未停车避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罚款100元记3分。
来源:安顺交警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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